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婚姻法離婚規定如何判定分居

婚姻法離婚規定如何判定分居

發布時間:2023-12-08 10:35:16

1. 《婚姻法》中的分居怎麼定義

我國《婚姻法》第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四)項在「分居」一詞前用「感情不和」四字加以限制,這就很清楚的說明其涵義應為第一種情形。因此,在審理此類離婚案件時,要准確理解《婚姻法》中「分居」一詞的涵義,不要將分居的兩種情形混淆。

區別分居的兩種情形,不能僅從表面現象上去分析。分居的兩種情形在表現形式上有相似的地方,即夫妻不共同居住。但夫妻兩地分居並不意味著夫妻感情不和,因感情不和的分居也並不意味著夫妻必須分居兩地。

在實際生活中,夫妻之間「白天各干各的事、晚上各進各的房、各睡各的床」的現象並不少見,這種情形,從表面上看,夫妻之間並沒有分居兩地,但卻是一種典型的因感情不和而導致的分居。

2.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離婚怎麼認定分居

在訴訟離婚中,有的當事人提出自己與對方已經分居達到了一定時間,請求法官判決夫妻離婚。雖然在訴訟離婚中,分居離婚也是一種情形,但此時需要作出相應的認定,就包括夫妻分居行為的認定。那一般新婚姻法夫妻分居離婚怎麼認定分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新婚姻法夫妻分居離婚怎麼認定分居
從通常的角度來理解,分居就是兩個人不在一起住,各自過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過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理解,對於構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為嚴格,一般認為,分居,也稱別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間的同居義務但還保留著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一)夫妻異地分居的認定: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在一方起訴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二)分床不分房的認定:
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也就是所謂的分床不分房是分居嗎?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目前絕大多數的市民只有一個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誰也不搭理誰,各管各兒的事,睡覺時,也是各回各的房間睡,不過性生活。對於這種情況,開庭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很難認定為同居。
二、分居如何證明?
那麼,如何證明分居事實呢?空口向法院陳述分居的事實往往是無力的,下面列舉的是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否則即使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時也是不能解除婚姻關系的。而此時對分居的認定就顯得很重要,因為普通人認為的分居,其實與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不太一樣。如果夫妻是因為工作、生活等原因而導致分居的話,則此時不符合分居離婚條件,自然也是不能通過這樣的方式離婚。
延伸閱讀:
夫妻分居多久後能離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分居期間債務離婚時怎麼處理

閱讀全文

與婚姻法離婚規定如何判定分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去世後補發多少個月工資 瀏覽:541
西遊記以哪個故事開始 瀏覽:263
霍金做過什麼事業 瀏覽:261
如何讓我獲得幸福 瀏覽:283
如何寫好一個企業的故事 瀏覽:564
什麼樣的女人幸福啊 瀏覽:103
愛情公寓有哪些集 瀏覽:251
為什麼水運對中國經濟發展重要 瀏覽:751
明清時期社會的經濟特點有哪些 瀏覽:489
美女是什麼美女會吃掉殺魚嗎 瀏覽:219
我幸福的英語怎麼寫 瀏覽:1002
婚姻線不好的原因是什麼 瀏覽:887
抗戰英雄楊靖宇的故事如何郎涌 瀏覽:290
過山車愛情什麼意思 瀏覽:683
古詩什麼故事 瀏覽:693
婚姻戀愛中說三觀是指的什麼 瀏覽:802
宋朝的故事怎麼寫 瀏覽:79
做核酸健康碼掃不出來怎麼辦 瀏覽:553
窮極一生所追求的幸福到底是什麼 瀏覽:801
江蘇裂葉美女櫻哪裡有 瀏覽: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