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歷史上,明代公主的真實婚姻究竟是怎樣的呢
明代公主的真實婚姻狀態,其實並非我們想的那麼悲慘,像明穆宗朱載垕第四女永寧公主那般,嫁給一個短命鬼,然後孤獨終老十二年,最後鬱郁而終的結局,這還是少之又少的。
首先,在明代,能被稱公主的,只有皇帝的女兒,《明史》載:“明制,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壻曰駙馬都尉”,就是皇帝祖父的女兒稱大長公主,皇帝父親的女兒稱長公主,皇帝的女兒稱公主,她們皆授金冊,祿二千石。
其次,明代公主婚配的對象,也並不是自始至終都是只嫁平民,而不嫁權貴階級,
實際上明代對駙馬的選擇是經歷了由勛貴子弟到庶民子弟這一大反轉的。洪武至永樂年間,朝政局勢並不穩定,內外皆存在著反對明朝統治的不穩定因素,因此為了穩固皇位與天下的需要,明帝多會將公主許配給公侯子弟,“王納功臣之女,公主配大臣之子,未有疏忌之嫌也”,以此來拉攏朝中重臣,結成利益同盟,繼而鞏固朱家對於天下的統治。
如明太祖朱元璋就將臨安公主嫁於韓國公李善長的長子李祺,壽春公主嫁給潁國公傅友德之子傅忠,永嘉公主嫁給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鎮,汝寧公主嫁給吉安侯陸中亨之子陸賢;明成祖朱棣就將安成公主和咸寧公主分別嫁與西寧侯宋升的兩個兒子,常寧公主嫁給西平侯沐英之子沐昕。
總的說,明代有些公主的婚姻是可悲的,因明代選駙馬制度上的缺陷,致使少許公主被別有用心的人騙婚,而這些別有用心之人多是短命鬼,他們就是希望借著娶公主來沖喜,來讓自己的病變好。但是,我們都知道,病就病,靠婚嫁是好不了的,因此最終這些被騙婚的公主,她們的結局也就不難想像,那就是孤獨終老,直至鬱郁而終。
畢竟,因為當時明朝的社會風氣就是“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因此與其他朝代公主可以選擇“離婚”或者再嫁不同的是,明代公主即使婚姻不幸甚至守寡,也不能改嫁,只能是孤獨終老,比如德清公主孀居三十一年而薨,這三十一年一直都是孤苦伶仃;永寧公主在結婚當天發現駙馬已病入膏肓,但已無可挽回,只能是照舊成婚,但婚後一月丈夫便去世,此後永寧公主也未改嫁,她獨自一人承受不幸婚姻,數年後悲傷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