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方提出離婚都要負什麼責任
誰先提出離婚都不需要負什麼責任,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不是過錯方,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如雙方協商不成,只能至法院起訴離婚。
一方婚前財產仍歸其個人所有,如婚前已有的房屋、車輛、存款。婚後所得工資等收入為雙方共有,需均等分割。如協商一致則不受上述約束。
子女撫養從有利於子女成長的教的判定撫養權,具體與雙方家庭生活條件、是否有不良習性、撫養意願、子女意願等情形綜合認定,一方撫養,另一方需支付撫養費並有探望權。兩個子女一般一人撫養一個。兩歲以內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撫養。如雙方協商一致則不受上述情形約束。
❷ 有關婚姻中的過錯方需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女方
如果是有過錯,方當然是會相應的去賠償女方了,因為本身你過錯了就是理虧的,按道理來說是應該賠償的。
❸ 婚姻內女方出軌,離婚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共有財產的分割,一般情況下是平均分割。但一方出軌的行為違反了忠誠義務,所以,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❹ 在結婚之後,男女雙方都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呢
在結婚之後,男女雙方應該承擔夫妻之間的責任,應該承擔對子女的責任,更要承擔對雙方父母的責任。
承擔照顧雙方老人的責任
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都有自己的老人,所以婚後雙方都有義務照顧雙方老人。
因為愛一個人,所以愛屋及烏,對方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對方孝敬老人的義務,也是我孝敬老人的義務,這樣想著夫妻雙方的生活才能經營的更加幸福和完美。
每一對夫妻,都應該本著一顆善良互相理解的心,去走進彼此,有事情互相溝通,就能夠讓生活變得越來越美好,祝福每一對夫妻都能夠恩愛百年。
❺ 婚姻期間欠的債女方要負法律責任么
婚姻期欠的債如果被認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就需要夫妻一起承擔。具體的承擔方式是:首先應當由共同財產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❻ 婚姻中有哪些責任是需要男人擔當呢
一個男人要能擔當起承擔家庭責任的重擔,還要當好父親的角色,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
❼ 婚姻里女性需要承擔哪些家庭責任
正所謂婦女也能頂半邊天,隨著社會不斷的進步,當女性也能夠接受文化教育之後,現在在婚姻里邊兒,女性能夠承擔的家庭責任有一些了又多,不再是以前的洗衣,做飯,養兒育女。但與此同時,也產生了很多的社會問題,那就是如何在家庭和工作之間做一個平衡,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女性在家庭當中的社會責任,以及跟自己工作之間產生了一些沖突。
第三,如何看待女性和男性在家庭責任當中的劃分?
在上面我說了婦女也能頂半邊天,那麼另外半,明天是不是應該由男人來進行頂替?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感覺男人也要進行一些家務訓練。在我的婚姻生活當中,我的丈夫基本上承擔了家裡邊的拖地,掃地,做飯以及大件衣物的晾曬工作。而我則負責剩餘的一些簡單和輕松的工作。
❽ 結婚後孩子不是男方的女方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如果生出來孩子了,女方需要賠償男方因為產檢、生產、喂養孩子產生的費用,並做出精神損害賠償。
❾ 如果女方以及其家屬觸犯婚姻法第三條,第七條第十條,因負哪幾條行事責任
觸犯婚姻法多數只有民事責任。
只有第三條中的重婚罪,家庭暴力造成輕傷以上,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構成虐待和遺棄罪,第十條中的未到法定婚齡的其中女方不滿14歲有性關系的,才負刑事責任。
❿ 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中要盡的義務分別由哪些
在婚姻續存間,男方在法律上對女方和孩子應盡的義務主要包括: 《婚姻法》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