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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產生婚姻的

發布時間:2023-11-13 03:15:52

① 婚姻是什麼決定的

婚姻是什麼決定的

婚姻是什麼決定的,每一個人都是會有各種各樣的情緒和情感的,也就是人們口中的七情六慾,這是很復雜的,受影響的因素太多,在不同時代對於情感的又有著不同的定義。那麼你知道婚姻是什麼決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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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兩個家庭決定了婚姻。很多人認為婚姻意味著功德得到滿足,沒有煩惱。事實上,婚姻是婚姻考驗的開始。很多人猜測開始,卻猜不到結束。原因也在這里。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婚姻和感情需要為彼此的生活付出代價。

一旦婚姻的一方步入正軌,或者坐下來享受婚姻的成功,他們就不想分享。一起長大,那麼此時此刻的婚姻必然伴隨著隱患。俗話說,家家都有難念的經。這就是事實。太過敏銳會讓兩個人在婚姻中逐漸產生芥末味。

一些不影響彼此感情的小問題和小缺點會被擱置一旁。沒有必要要求對方完全符合你的興趣、愛好、做事方式或其他方面。這不僅會傷害感情,還會讓你們相處融洽。變得困難。一個好的關系模式必須是互動的。互相鼓勵,互相參與,既不失興趣和氛圍,又有「容錯模式」。上一代人的思想當然不同於當代人。

如果你選擇讓婆婆照顧孩子,那麼請不要干涉太多。干預之後,一定會有一場大屠殺。如果可以的話,最好自己帶。教育自己。讓你的孩子生活在一個和諧的環境中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如果你有條件,一個家庭可以和你的岳母分開生活。這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沖突的可能性。婚姻中的自卑感不是命中註定的。

你把一部分帶給你自己,另一部分帶給你的伴侶。那種只抱怨、只哭窮的婚姻是痛苦的,一方的痛苦也會轉移到另一方。一旦得不到伴侶的認可和尊重,很容易積累負面情緒,使人不快樂,導致婚姻生活出現裂痕。學會做婚姻中的智者,懂得尊重和認可伴侶,讓婚姻充滿幸福。所以我認為兩個家庭決定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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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決定婚姻成功的因素

1、性生活是否和諧

結婚後性生活佔了夫妻生活的一大半,如果性生活不和諧,即使兩人再相愛也會產生矛盾,甚至發生出軌現象。但對於性,中國人都是比較保守的,不願意和親近的人談論這件事情。

所以婚姻生活中,如果兩個人都不能了解彼此真實的想法,就很容易會產生誤解,讓雙方難受。

2、家務分配

一個人時,什麼事情都是自己做,怎麼舒服怎麼來。但兩個人一旦結合,就要長時間的相處,而家務事是最繁瑣的。雖然事情很小、也不費力,但總是一方做心中肯定會有微詞。

所以想要婚姻更美好,公平的安排家務事實很好重要的。

3、沖突與矛盾

即使和有血緣關系的家人相處,我們也會有爭吵,更何況是沒有血緣關系的伴侶呢?

爭吵是在所難免的,但如何解決爭吵就要看你們自己了。當然嘍做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雙方坐下來,冷靜的聊一聊。

4、信任

維持婚姻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包容、尊重和信任,如果兩人互不信任是不會走下去的。

所以當對方背著你打電話、偷偷的發簡訊,請不要懷疑他[包]養第三者,有可能他是為你准備驚喜。具體事實是什麼,請查清原因。等到證據拿到手之後,你就可以表演了。

5、溝通

夫妻想要深入地了解彼此,溝通是必不可少的,很多婚姻遭遇滅亡都是因為溝通問題。

你不問,我也不說,兩人就靠猜疑過日子。等到哪天,猜疑越來越大、越來越重,便會爆發。

6、財務分配不均

很多婚姻問題在婚姻誓言前就已經產生了,比如金錢,從你們開始計劃婚禮費用時就開始了。

所以請坦白地告訴伴侶你的財務狀況,盡量兩人共同辦一張銀行卡,共同的存錢,財務支出一定要透明化。在有大的消費之前,兩人需要商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請表明你的'看法,最後就看誰說服誰了。當然,你們不能當月光族,要做好理財計劃哦。

7、不再關注對方

愛情是有一個保鮮期的,當過了這個保鮮期,你就不會過多地關注對方,甚至會有點厭煩對方。不由自主的去尋找對方的缺點,甚至不斷放大。

可以多想想他以前為你做的事情,多想一想他的優點,也可以做一些你們第一次約會時的事情,如一個欣賞的手勢,說稱贊對方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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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天註定的、還是自己決定的?

俗話講,千里姻緣一線牽。姻緣乃是天註定。是你的,終究是你的,或早或晚;不是你的終究會走的,留也無用。 錯的人遲早會走散,對的人終究會相逢。所謂山水有相逢,真的是難能可貴。愛情最美好的模樣,大概就是兜兜轉轉,久別重逢。眾里尋他千網路,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緣分這個東西,真的很奇妙。

這輩子,你會和誰在一起,早就冥冥之中註定了,所以,沒必要刻意遇見誰,也不急於擁有誰,更不勉強留住誰。 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緣分能讓你遇見這輩子註定要和你攜手走進婚姻殿堂的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剛好就遇到了,成就了一世夫妻,這就是緣分。 你要相信若是有緣,不管暮雪千山,還是溝壑萬里,那個人終有一天會與你相遇。

婚姻其實不需要百里挑一,它只要兩個人在一起時,把對方放進心裡。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夫妻在茫茫人海中,兩個人能夠相遇相知相愛並攜手此生,多麼可貴的緣分。 世間事唯有感情勉強不得,婚姻也是命中註定的緣分,是你的終究是你的。

要走的人留不住,變了的心挽不回,強求沒有好結果。 相識後陪伴是緣,相伴後相守是緣。無緣之人別留戀, 有緣的人多陪伴。屬於你的要珍惜, 不是你的莫糾纏。珍惜有緣的人,放下無緣的人。那些不愛你的人,都是緣分盡了的人,沒必要糾纏和強求。 緣聚緣散,緣深緣淺,皆是註定。餘生不長,願你珍惜相遇,笑對別離,此後每天,活得溫暖豐盈。

②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婚姻的演變過程分為幾個階段:

1、前婚姻時代的血緣團體。即同一原始群體內的男女,在兩性關系方面是雜亂的,沒有任何限制。不僅在兄弟姐妹間,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親間都沒有禁忌。這一時期存在於人類最初數以百萬年計的漫長時代。

2、群婚制。隨著原始社會不斷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人類從最初毫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進為各種群婚制的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勢,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期間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先經歷了血緣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親間的兩性關系,即不同輩分的男女間不得結婚;再經歷了亞血緣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這從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產生,使人類婚姻由族內婚向族外婚發展。

3、對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過著相對穩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總有一個主夫。

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態,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現居住在雲南瀘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帶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實就是對偶婚的開殘留形態。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選擇規律作用的結果,也不是男女性愛的結果,而是私有制確立的必然結果。形成了以男子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包括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

它應涵蓋以下三層含義:

1、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2、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應包括各種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能將其與婚前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區分開來,而應避免和結婚、婚姻關系等法學念混為一談。

③ 婚姻制度的產生究竟是什麼

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從動物變成人而產生的方法!是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之間產生的!在原始社會人和現在的貓狗一樣可以說是亂倫的!男人和女人由於身體特質不同,使命也不同,男人生存能力強但是自己不能繁殖,女人繁殖能力強但是不能生存,但是我們天天活著必須要生存!要想長久活著必須要繁殖!所以女人必須要找男人找優秀的男人活下去,優秀的男人意味著生存能力強!但是往往男人和女人發生性關系後男人就走了,就不願意為女人付出了,女人自己大著肚子,把孩子生出來!是非常不容易的,在原始時代!女人自己不能打獵,能活下去就很不容易了!孩子出生後,為了讓他和自己好好活下去,女人還是必須要找男人!但是當男人騙了她後發現她肚子大了,就又跑了!所以女人就造成了一個循環!
男人自己有生存能力,但是他知道自己找完有一天會死,要想讓自己的基因活下去,他必須去找漂亮的女人繁殖,因為漂亮的女人會對自己的基因改造會更健康!胸大的女人意味著奶水多!孩子會更好的活下來!皮膚白的好比皮膚黑的疾病少!但是男人和女人發生性關系後就會走掉,因為在男人眼裡只有處女最干凈!處女才是自己基因的完美繼承著。(你們可以想想為什麼處女膜著東西男人沒有,而偏偏女人有呢?)
當男人發現和自己發生性關系的女人不是處女後,他就不會再為她付出了!他就理所當然的覺得和自己沒關系了!還有就是男人特別特別在乎自己的女人和別的男人發生性關系,著對男人來說是一種生存價值上的侮辱!還有就是其實男人特別喜歡當家長的那種感覺,男人會為了自己完美的基因付出生命都行!
慢慢的男人和女人的婚姻契約就產生了!
有一個很聰明的人叫伏羲,他應該是第一個和女人結婚的男人!他和女媧結婚了!他覺得女人自己帶孩子不容易,又沒有生存能力!
就讓女媧為自己守貞操,他就理所當然的保護女人的生存!讓女人有天天吃的!女人給他生了他自己的孩子!這就是婚姻制度的雛型!
現在我國的婚姻制度都是和西方學的,西方人比中國人原始的多得多!婚姻制度也不適合中國人!我問你們中國古人傻嗎?不知道男女性格不一樣嗎?不知道男女大腦想法不一樣嗎?不知道男女在一起不合適要離婚嗎?(古人都是上千年的經驗,而我們現代社會連100年都不到!)當然知道,就是因為知道才讓男女在一起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男女離婚後的後遺症太大了太嚴重了!女人一旦不是處女了和男人結婚男人是非常非常在意的,就算他當時說不在意那是他當時想睡你,結婚後一定會在意的!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因為父母之命更成熟,年輕人都情緒不穩定的!都是情竇初開!沒有那個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幸福的!
婚姻制度就是這么形成的!

④ 婚姻產生的社會學原因是什麼

勞動產生最初的性禁忌,在從事繁重而艱巨的勞動前,禁止參加勞動的男性與女性接觸。這種性禁忌後來演變成婚姻和家庭道德。

婚姻是一定社會所確認的男女兩性結合的具體形式以及由此確立的夫妻關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礎。

家庭是以婚姻為基礎、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生活組織形式。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婚姻和家庭經歷了一系列的演變過程。

第一種形式是同輩群婚和血緣家庭。禁止不同輩份的人發生兩性關系。

第二種形式是族間群婚和普那路亞家庭。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禁止性行為,一個群體的兄弟(或姐妹)和另一群體的姐妹(或兄弟)互為夫妻,叫做普那路亞(夏威夷語「親密夥伴」)。

第三種形式是男性走婚和對偶家庭。男女之間在較長的時間內有較為穩定的性夥伴。以女方為家庭中心,丈夫晚上到妻子家中幽會。我國雲南納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間的性關系屬於這種婚姻和家庭形式。

第四種形式是宗法婚姻和一夫多妻家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第五種形式是自主婚姻和一夫一妻家庭。夫妻雙方相互忠實,反對婚外性行為。

⑤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類社會,即原始社會,與動物的群居沒有本質上的分別,不存在固定的夫妻關系,更毋庸提婚姻關系。雌雄之間的交配,完全是隨意性和隨機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則的一部分。雄性之間對雌性的爭奪,是自然間優勝劣汰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即更強壯的雄性,才可能有機會將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續生存下去。這一階段雌雄之間的關系,只具有自然屬性,沒有社會屬性。

隨著人類的進一步進化和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以游獵為生的人類群體,開始形成以部落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組織。各個部落之間,因為各種資源的爭奪,經常會有爭斗,勝利的一方,常常將失敗一方的女性,掠奪為戰爭的勝利品。搶劫得來的女人,就成為了勝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財產」,成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會時時守護,不允許其他男人侵犯。這一階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專屬性,慢慢發展,就形成了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這就是夫妻關系的雛形。

隨著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的發展和進步,隨著社會財富的逐步豐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與女性之間的關系,社會屬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屬性的需求。一是為防止近親之間的繁衍後代,提升後代因素質量的需求;二是為減少男性之間為爭奪異性,而普遍發生爭斗和沖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戰爭,維護社會組織的穩定和和諧的需求;三是為維護最基礎的社會單元即家庭的相對穩定,從而維持社會組織的相對穩定的需求。基於以上三種需求,維系固定夫妻關系的制度應運而生,這就是婚姻制度。通過婚姻制度,來約束男女婚配的對象,以及婚配之後男女的歸屬性,以此來杜絕男性為爭奪女性而產生的各種爭斗以及各種不穩定的社會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質,是維系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有序而不亂夫妻關系的重要原則。在古代,淫與亂,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據《詩—雄雌序疏》中的說法,「淫」不為大惡,「亂」則是鳥獸行,曰禽獸行,在誅絕之科也。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質

封建社會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門當戶對。男女婚姻,當事人的男女雙方,不能自主,結婚前連面都見不上,完全是聽憑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後,再請媒婆上門提親。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慮是門當戶對,主要還是對方的經濟實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禮,能不能有助於婆家的家業,之後才會考慮婆家風門庭。帝皇之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是政治聯姻,是否有助於自家的江山永固;諸侯將相之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是對方的家族實力,是否有助於乘勢借力;平常人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也是經濟實力和未來可能的政治前途。

至於男女雙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悅,將來生活是否和諧,則基本不在考慮之列。秦末的陳平,儀表堂堂、溫潤如玉,是個標準的美男子、大帥哥,而且學識非凡,才華橫溢,卻僅僅是因為家裡貧窮,拿不出聘禮錢,所以老大年紀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⑥ 結婚是怎麼來的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
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鄭玄接著又說,婿稱為"昏",妻稱為"姻"。因為新郎在黃昏時迎娶,所以稱他為"昏",而新娘隨著男方而行,所以稱她

作"姻"。這個解釋和以前一說法類似,意義卻不相同,因為這個婚姻指的是夫妻關系。

另外,《爾雅》對婚姻一詞還有比較復雜的解釋:"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制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這就是

說,新郎的父親稱為"姻",新娘的父親則稱為"婚"。婚姻一詞在這里的意義,指的卻是姻親的關系了。時至今日,我們已很難指出

上述三種說法孰是孰非,因為經過千餘年的演變,不但婚姻的意義有了更完備的發展,甚至姻親的關系也擴大了許多。現代有的社

會學家給婚姻下的定義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社會風俗,經過某種儀式而結合的關系。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

娶嫁之禮,而且要依照國家制定的法律,或社會認可的習俗。男女經過婚姻關系而結成夫婦,雙方家庭也因此結為姻親。

⑦ 為什麼會有婚姻

我覺得婚姻是一件莊重的事,不能馬虎,更不能夠將就。和不喜歡的人結婚,可能這一生都不會幸福,更不會快樂。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想找一個和自己相愛的人在一起,希望自己愛的人,恰好也愛自己,能和相愛的人廝守一輩子,一輩子幸福甜蜜的度過。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恰好喜歡自己,自己愛的人,也恰好愛自己明慶,很多時候,都是激凱握自己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喜歡自己的人,自己不喜歡。命運總是喜歡捉弄人,會讓很多人都經歷失敗的感情,在對的時間,卻遇到一個不對的人,誰也不想和一個不愛的人在一起,但陰差陽錯,就是和不愛的人在了一起。和不愛的人在一起,會有哪些感受?和不愛的人在一起,才會有這4種感受,而且有的時候,特別的明顯。

1、覺得心很累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會感覺到很輕松,很快樂,總是感覺時間過得很快,會有一種幸福感,會有甜蜜的感覺,內心會特別的滿足。而和不愛的人在一起,總是感覺到心很累,覺得對方不懂自己,不理解自己,不體諒自己,感覺怎麼努力,都無法走進彼此的心,總感覺兩個人之間有距離。很多的時候,覺得自己已經精疲力盡了,已經沒有力氣了,不是因為身體累,而是因為心太累,所有的心酸和不容易,都自己一個人去體會。

2、覺得很孤單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有一種安全感,踏實感,無論在地球上的哪個角落,也不會感到到孤單,總能感覺到暖暖的愛,總能感覺到彼此的存在。而和不愛的人在一起,就會感到很孤單,即使就在彼此的身邊,也感覺不到彼此的存在,內心還是特別的凄涼,空虛,沒有東西填充自己的內心。很多時候,不僅孤單,還特別的無助,會變得消極和低沉,沒有了積極的心態,覺得世界之大,而自己太渺小,會感慨很多很多。

3、會討厭彼此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兩看兩不厭,怎麼看對方怎麼喜歡,從不會有厭煩的感覺,從不會覺得對方煩,即使對方打擾到了自己,也不會產生不耐煩的情緒。而和不愛的人在一起,總是有煩的感覺,總會產生討厭、厭煩的情緒,總想離對方遠一點,更不願意和對方膩在一起,心裡排斥對方。很多時候,甚至不希望看到對方,一看到對方就心情不好,就情不自禁的和對方發脾氣,和對方吵架,總有一種無名之火在心頭。

4、不想搭理對方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彼此之間總是有說不完的話,聊不完的天,嘮不完的嗑,甚至說上一天一夜,還會覺得還有很多話要說,彼此之間變得愛嘮叨。而和不愛的人在一起,並沒有那麼多的話,該說的不該說的,都不想說,甚至都不願意搭理對方,不想和對方多說一孫哪句話,兩個人之間敞不開心扉。很多時候,相互之間的談話不超過5句,彼此之間的回復都異常的敷衍,總是一個字兩個字就打發了彼此,根本不願意和對方交流。

很多時候,因為對方的一個舉動,因為對方的一句話,就想離開彼此,總是後悔當初怎麼就和對方在一起了,會悔恨自己當初的選擇。總結:世間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和相愛的人在一起

⑧ 婚姻制度是怎麼產生的 難道因為人類需要繁衍才有婚姻,不然人類就絕種了

婚姻制度的產生和人類社會的生活方式聚落、生產分配方式、宗教和經濟契約等等因素都有關系。
人類繁衍是原本就存在的,並不依存於婚姻關系這種方式。
婚姻的需要是在社會結構發展達到一定程度以後,產生了氏族分居和家庭組成。
在氏族群落之間進行通婚,伴隨著財產的轉移。
家庭的重構和人口的繁衍能夠有序地進行,這些才是產生婚姻制度的需要,和以此制度維系的人類社會的現象。
人類和正常物種一樣,只要有一定的種群規模,就能夠持續繁衍,不會絕種。然而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人種的多樣性和人類整體素質的變化。

⑨ 婚姻的起源是什麼

婚姻的詞語解釋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對男和女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述。那麼,婚姻的起源是什麼呢?

人類的婚姻家庭形態是一個能動的歷史因素,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自有人類至今,它大體經歷了群婚和個體婚兩大歷史階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過一種與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過渡相適應的雜亂的性關系時期。這是由當時人類(300萬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條件所決定的。那時猿人僅僅會使用石塊和木棒,卻面對嚴酷的生存競爭,他們得以生存的唯一優勢就是群體的團結。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了兩性關繫上的動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實現自然界最偉大的進化——從猿到人的飛躍。

兩性關系的這種極原始的狀態,已找不到直接的證據。但在中外的神話傳說中卻不乏蛛絲馬跡。《呂氏春秋·恃君覽》中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埃及的神話說亞孟神做了自己母親的丈夫;印度的神話也說婆羅門同自己的女兒薩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紀成書的古希臘的《神譜》中說:地母該亞與其子天神烏拉諾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幾個文明古國的神話傳說竟不約而同地反映出一幅人類先民的血親雜交圖景,應該說不是一種偶然巧合,而是人們對蠻荒之世的一種蒙矓的記憶。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始人開始產生一定的勞動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壯年經常外出採集、狩獵,有經驗的老年人則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這使年齡相當的同輩男女有經常接觸的機會,從而逐漸排除了上下代之間的兩性關系。這是對兩性關系最初的限制,由它產生出人類歷史上的第一種婚姻形態——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緣群婚。其特徵是實行血緣群體內的等輩通婚,而排除不同輩分之間的兩性關系。即凡同輩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國漢、彝等族都傳說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傳下的子孫。學術界普遍認為,血緣群婚存在於猿人階段。當時的人類已能用火,以狩獵採集為生,過一種原始共產制的群居生活。人們的生活單位稱為“血緣家族公社”,或稱“血緣公社”。

人類婚姻家庭的進一步發展,是逐漸排除親兄弟姐妹間的婚姻,繼而逐漸排除一切母系血親間的婚姻。即由血緣群婚(族內婚),發展為氏族群婚(族外婚)。這一巨大的進步,導致人類的體質由猿人進化為智人;人類的社會組織也由血緣公社發展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開始是兩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與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並非個體婚配,而是以氏族為單位的群體婚姻。氏族群婚的發展趨勢是:通婚范圍的逐步擴大和通婚對象的逐步縮小。一般是發展為環狀聯婚。此種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亞洲都有發現,它的本質是單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家的女兒必須嫁給姑母的兒子;姑家的女兒則絕不能返轉回嫁給舅家為媳,因而需要三個以上的通婚集團才能構成這種婚制。我國景頗族的姑爺種、丈人種,就是環狀聯婚的遺制。

氏族外婚最終導致在群婚中孕育的對偶婚逐漸取代群婚制。當成對的偶居趨向穩定時,就意味著群婚已向對偶婚過渡。這種情況發生於母系氏族的晚期。但對偶婚尚處於群婚遺俗的包圍之中,它是一種不穩定的個體婚,由配偶雙方組成的對偶家庭也缺乏獨立的經濟生活,而仍然依附於母系家庭公社。即最初的對偶婚是男子出嫁,女子則娶進丈夫,並終身與自己的母系親人居住在一起。對偶婚階段,女子與男女一樣有離婚權,再婚對雙方都不困難。

對偶婚給家庭增添了一個新的成員:除生身的母親之外,又確立了生身的父親。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子的勞動在家庭經濟中日益舉足輕重,家長也逐漸由女性變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變革是:由女娶男變為男娶女,進而變對偶婚為一夫一妻制,變母系制為父權制。

一夫一妻制出現之初,並非就與個體小家庭相聯系,而是包含在由一個男性祖先的直系後裔組成的父系家族公社裡。在生產進一步發展,剩餘產品成為經常現象後,人類最初的階級分化也隨之發生。父系家庭公社遂演變為家長奴隸制家庭。此時妻子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為丈夫生兒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遂成為普遍通行的婚姻形態並一直延續至今。

歷史表明:在無階級的原始社會,人類的婚姻家庭制度發生過許多巨大的變化,經歷了從雜亂無序到血緣群婚、氏族群婚和對偶婚的發展。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兩性之間的關系從總體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發展,顛覆了原始共產制並形成階級社會以來,以男子為主體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卻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這給人們造成一種錯覺,以為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家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恆現象。其實它不僅與人類的婚姻史大相徑庭,與我國現實民族婚俗也相去甚遠。如前所述,我國少數民族由於各自具體的歷史條件有別,社會發展的程度也頗不平衡,致使各民族婚姻習俗異彩紛呈,從而構成中華民族文化中富有情趣的一個重要部分。

一般說我國絕大多數民族是實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同時,在一些民族中也有招贅婚。另外,在藏、普米、門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後者——一夫多妻制,在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絕大多數民族中都廣泛流行,它成為民族上層和富有者的特權,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家庭採取的補救性措施。但無論哪種情況,一夫多妻都意味著婦女已淪為生兒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數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從而出現母系承繼外,多數情況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遺制的獨龍、怒、傈僳〔lisu栗粟〕、景頗、佤、鄂溫克、鄂倫春、拉祜〔hu戶〕等民族中,對偶婚和對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尚未最終完成。對偶家庭原本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家庭中,也有的延續到早期的父系大家庭。

雲南寧蒗〔lang浪〕縣永寧區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會經濟形態是封建領主制,但由於歷史發展的跳躍性——由母系氏族越過父系氏族和奴隸制,直接進入封建領主制,其家庭婚姻仍保留著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訪婚形態,其生產、生活單位也不是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而是純粹以母系血緣為紐帶的母系家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員的配偶。

母系家族是單系的血緣組織,一旦女子娶進丈夫,對偶家庭就產生了。同一個母系家族的若干對偶家庭,就組成為母系家庭公社。在雲南拉祜族中,曾有過由25對配偶組成的龐大的母系家庭公社。

正是伴隨著對偶家庭的產生,結婚儀式才應運而生。因為已經有必要向社會宣布,也要求社會尊重一個新家庭的誕生。而在走訪婚狀態下,人們舉行了成年儀式,就自然地捲入婚姻生活,無所謂結婚或離異,更無需舉行任何儀式。對偶家庭的結婚儀式還十分簡單,拉祜族男子帶著簡單的農具出嫁到女方,就算舉行了婚禮。彝族中的阿細人,男子隨女子下地勞動,就表明他們的婚姻已經成立。有了結婚儀式,離異也就需要一定手續,開始同樣是很簡單的。傣族是由提出離異的一方給對方遞一對蠟條。布朗族則是割斷一根蠟條,或砍開一根木樁,就可以分道揚鑣了。

在摩梭人、佤等許多民族中,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均伴隨著由妻方居住改變為夫方居住,進而變母權制為父權制。這一變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興的父權制與沒落的母權制相互消長的過程中,產生出種種相互對立的習俗,如走婚與嫁娶;逃婚與搶婚;不落夫家與強迫坐家;婚前的性自由與審新娘等等。盡管母權制依賴傳統的力量,對父權制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反抗,父權制無疑掌握了歷史的主動權,在許多民族的民俗中留下了他們節節勝利的印記。諸如以改變命名的習慣來改變傳統,獨龍族和布朗族就在不遠的過去,才變母與子女聯名為父子聯名。而在仡佬、壯、高山、傣等族的歷史上,都出現過一種奇特的“產翁”風俗,即當妻子分娩後,丈夫立即爬上產床,以模仿婦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態,來表示嬰兒確系己出。此種強化父子血緣關系的戲劇性手段,在世界許多民族中都曾發現。而普米族的“審新娘”和布依族的“戴假殼”習俗,則反映了父權對母系遺俗大興問罪之師,不惜以強權逼使婦女就範。在父權制下,買賣婚、交換婚和轉房婚等婚姻形態隨之應運而生。

買賣婚多以聘禮的形式出現,原是男方對女方喪失一個成年勞力提供的補償,後來與出身門第和女子的美醜巧拙聯系起來,在一些民族中聘禮達到相當大的數額,使貧困的男子終身無力娶妻。用自身勞力來償付妻子身價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換妻的交換婚是他們有限的選擇。而對於統治階級,婚姻是一種政治行為,是借新的聯姻來擴大勢力的機會,門當戶對自然成為擇偶的首要條件。

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婦女都已淪為交換和買賣的對象,她們喪失了獨立的人格,完全失去了自由婚姻的權利,只能任人擺布。即使丈夫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筆動產,必須在夫族中“轉房”而不允許外嫁。就是男子婚姻也取決於父母之命而沒有自主權。

上述的諸種婚姻形態:由任意的走訪婚到包辦的買賣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這些在我國的民族婚俗中同時並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態,使我國的民族婚俗猶如一座風俗畫的長廊,又好似一座有無數珍藏的博物館。在這里我們將看到:有的民族婚戀自由,更多的則由父母包辦;有的民族婚禮熱烈而隆重,有的則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禮歡歌滿堂,有的卻哭聲不斷;有的男娶女,有的則女娶男。無論如何,各民族的婚姻習俗,都滲透著傳統性、群眾性,並受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使之包含著鮮明的民族特點和鄉土氣息。透過民族的婚俗,將有可能從一個側面了解社會歷史的脈絡。

我國各族的婚姻家庭形態都處於發展之中,在1949年以後,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改善,它還將繼續發展,直至兩性間實現真正的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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