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包辦婚姻有什麼好處
沒有一點好處,只能說明父母的愚昧和無知
在自己的子女沒選擇對象之前,你可以提供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一旦選擇自己的戀愛對象,作為父母的即使不滿意,也應該祝福他們,強烈蠻橫的反對只能給雙方帶來痛苦和傷害。本人為受害人之一。
Ⅱ 陝西7旬老人尋找初戀,包辦婚姻的背後存在著哪些問題
近日來,一位陝西7旬老人正在尋找初戀,據相關信息了解,這位老人和他的老伴之前是包辦婚姻,很多小夥伴對於包辦婚姻其實了解不是特別的深刻,只知道是父母之言,媒妁之命,那麼我國對於有包辦婚姻的定義是什麼呢?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點,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間往往缺乏感情。這位大爺尋找初戀的緣由,形象的說明了我們現在社會存在的問題。
Ⅲ 父母包辦兒女的婚姻好不好呢
就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包辦婚姻肯定不好,首先能包辦這種婚姻的,要麼就是極端的窮,要麼就是極端的負富。富人之間的包辦婚姻,也就是所謂的商業聯姻,類似的,那麼窮人間的包辦婚姻,多數會出現在比較偏遠或者是落後的地區,而且那樣的包辦婚姻,其實大部分都不是很幸福,在外人看來的幸福,多數都是一方的忍讓與遷就。
且不說現在的男生,女生都是經過了現代文明的洗禮,而且眼光也和之前的人不一樣,大家都不會去。即使是父母,也不會去盲目聽從父母的安排,而且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是一個獨立的人,包辦婚姻肯定是不好的。就算父母覺得自己給女兒或者是兒子,找了一個條件匹配的對象,但是在子女看來,那個對象未必合心意。
Ⅳ 父母包辦婚姻的好處壞處
父母包辦婚姻的好處:第一父母知道什麼樣的男(女)適合我們。他們會從家庭,從容貌上考慮的,畢竟父母是過來人,懂的比我們多,壞處就是:父母看上的人,不一定就是我們喜歡的。容易產生逼婚現象。
我有過親身經歷。幾乎也是父母包辦的。
那女的不喜歡我,但是不太情願的訂婚結婚了。
訂婚後,我就發現了她的態度不對勁,因為她屢屢冷落我。情況就像你的情況一樣。
後來也演出了出走的鬧劇。一出走,女方家裡就說男方以及男方家裡種種不是噻,為什麼不問是與非的別有用心的來挑男方的錯誤呢?因為有時候社會就是這樣子。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正派公正客觀的去處理事情。家庭觀念上只能贏不能輸。既使是做錯了,也得去爭去辯。
那麼,關系只會越來越差噻。彼此的矛盾與雙方的態度越來越激化。後來只要有事,根本性的問題,當然女方家裡絕不會說是自己的女兒不喜歡對方。因為這個不是男孩子的錯。後來僵就過了兩年還不是離了。幾乎搞出人命來。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決方式,就看你雙方家庭是什麼樣的人了。最好還是趁早解決。如果男方給了錢你家,就退一部分給人家或乾脆大方點大部分都退給他吧。因為他並沒有什麼過錯。既使打了結婚證如果做的有人性一點的話也要退一定部分的錢給人家。就怕雙方都沒有人性。因為我的婚姻深受其害。碰到了一個流氓家庭。就是說碰到了一個極其自私,人品極壞的瘋狗似的女方家庭。運氣不好。
看了我的經歷,難道你還要上演出走的鬧劇,要家長提心吊膽嗎?告訴那是非常焦心的,徹夜不眠的。要有多擔心就有多擔心,因為他們會越想越亂,也不知道你的生死。既使你不會死,他們也會擔心你死了。你走多久,他們就有多少個晚上睡不好。包括你家其它成員。所以勸你不要出走。
但是男女雙方父母,又不會輕易的同意你要離婚的想法。都是抱著等等看,讓你們磨合著再說。但從你描述的看,你和他的婚姻最後失敗的可能很大。就是現在不離,以後還是要離。並且以後離的麻煩更大,兩家很有可能是以仇家的狀態離婚的。當然如果兩家都是理智的人家也不會是這樣的結局。
你現在不小小的「傷害」一下你的父母,就是所謂的你現在提出「離婚」了。那麼到了今後你會傷的更重。
你就在家裡,你也別想不開。你就是堅持協商離婚。你也不妨把你想要出走的想法也告訴你父母。你找個知心的人把你的想法說出來。你親戚啊,或是兄弟姐妹。你不喜歡他,根本不是你的錯,也不是男方的錯。也不是父母的錯。你不願意和他生活在一起,你說出來其實是對所有的人負責。是坦城的,更是一種美德!
Ⅳ 包辦婚姻給父母帶來了什麼「好處」
柏拉圖說:「人到世上就是為了尋找另一半。」於是一半的另一半是男人,還有一半的另一半卻是女人。尋找另一半的過程,也就是尋找愛情的過程,真正的愛情是思想上的一致、感情上的和諧。因此,愛情在人們的心目中是燦爛美麗的,它成為人們生活中渴望和追求的永恆主題。擁有一份美好愛情的男女,便攜另一半的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因此,一半加另一半便成了一個家。
然而,婚姻真的有那麼美好嗎?婚姻真是愛情的結晶嗎?人的一生總在尋尋覓覓,然而,有幾個人能夠尋找到自己心愛的人,有幾個人是因為愛而走進婚姻的呢?在這個經濟膨脹的年代,有的人結婚是為了戶口;有的人結婚是為了錢;有的人是為了名利;有的人是為了房子,等等。婚姻,如果不是愛情的歸宿,那麼就一定是無奈心情下的盲目選擇,現代的子女,可以說有很多都是婚姻的犧牲品。
說起包辦婚姻,不大清楚真相的人們總覺得那是舊社會的事,認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那一套玩意兒,門當戶對的觀念,早隨著時代的變遷而被拋進歷史的垃圾堆了,孰不知,它至今還在許多地方存在著,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然而,也正因為這種原因,不知拆散、傷害了多少男男女女。想想在古代,有多少對離散鴛鴦因此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梁山伯和祝英台算是美麗的,還能化作蝴蝶翩翩飛,而更多為人們所不知的苦命情侶,都是在父母包辦婚姻的陰影下痛苦一生。
親情,是人最重要、最重視的感情,是任何人永遠也抹不去、拋不掉的情意。也正是如此,現在的年輕人為了不讓自己的父母傷心,只有遵從他們的安排,與一個不相識的人開始交往,最終走進婚姻的殿堂。而父母們則從中得到了一些好處。
洪軍的老家在贛南一個比較偏僻的鄉村,家裡有兄弟二人,還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姐姐和妹妹都出嫁了,因為家裡窮,所以到現在他還沒有結婚。哥哥比他大兩歲,當年買了一輛舊中巴在家鄉跑運輸,洪軍也跟著哥哥跑。哥嫂是4年前結婚的,生了兩個小孩,嫂子小珍其實比他還小兩歲,是鄰村的姑娘。原本一家人過得好好的,洪軍跟哥哥的感情也非常好,哥哥還曾因為他跟別人打架挨過兩刀。洪軍對他的嫂子也非常尊敬,雖然從來都是直呼其名,但卻不敢隨便開玩笑。
2005年春運的時候,家裡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哥哥出車過程中發生了車禍,一輛大貨車把舊中巴撞扁了,哥哥去世了。後經交警部門裁定,貨車司機負全部的責任,賠了二十多萬元。
有一天,父母對他說:「你是自家人,咱們不說外話,現在你嫂子拿著那一大筆錢,如果將來她嫁人了,那筆錢不是要帶走嗎,那你的哥哥不就白死了嗎?」洪軍覺得這話也很有道理,可是他們又不能把錢搶過來。父母又說:「你也知道我們家裡的底細,一分錢也沒有,你這么大年紀了也沒有娶上老婆,你看,如果你把你嫂子娶過來,家裡不用花一分錢,那筆錢還是我們家裡的,這是多好的一件事呀。」
洪軍對於自己的婚事,也曾有過許多幻想,但絕對沒有想過他未來的新娘會是他嫂子,這怎麼可能呢?他不同意,但是他沒辦法,他不知道怎麼力、……
婚姻是美好的,它可以讓人得到家庭,錢更是個好東西,可以享受美好的生活,但這兩樣好東西往往是人們利用和追求的對象。洪軍的父母為了錢強迫他娶嫂子,將他的婚姻當成了一種得到錢的工具。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千百年來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成就了多少的婚姻大事,把多少對不認識的男男女女拴在了一起。「婚姻像城堡,城外的人想走進去,城裡的人想沖出來。」在現實生活中,不少農村青年的婚姻正在走入「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傳統婚姻形式。
只有16歲的少女彩珍沒有同齡人的幸運和幸福,屬於少女的快樂和幸福過早地離開了她。2003年3月,在媒人的介紹下,她的父母收了別家人1.6萬元的「彩禮」後,彩珍就當起了人家的媳婦。這種不合法的畸形婚姻很快使彩珍感到痛苦,當年9月份,彩珍跑回娘家,表示自己就是死也不到婆家去了。彩珍原以為這樣就可以結束維持了7個多月的婚姻生活,但她卻沒想到更大的災難正在等著她。
回到娘家後,很快又被隨後趕到的婆家人強行帶走。對這種嚴重違法的現象,接到報案的公安局競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同時當地人民法院也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無助的少女也許只能用她漫長的一生來面對這種痛苦的婚姻生活。
由於受中國傳統的影響,中國的婚姻大都不是由結婚雙方來決定,而是由父母親來決定的。時至今日,人們一直忽視農村青年的婚姻問題,在開放和發達地區這個問題也許不那麼突出,但是在偏僻閉塞、貧窮落後的西部,婚姻一直是套在農村青年脖子上的一道沉重的枷鎖。據了解,一般情況下,在農村娶個媳婦最少得花2萬元,如果再加上其他的費用支出,就超過3萬元,而且隨著農村生活條件的改善,「婚價」也呈現出上漲趨勢。
宋、郭二人是同村近鄰,兩小無猜,青梅竹馬,一起長大,既是同鄉,又是中小學同學。隨著年齡的增長,兩個人逐漸相愛了。但郭某的父母嫌宋家貧窮,不答應此門婚事,並威脅說:「宋某,你要娶我女兒也可以,立即送一萬元彩禮,人歸你。否則,你一輩子都別想進我家的門。」宋某家很窮,別說一萬,就是一千元,也拿不出來。宋某與郭某兩個人痛苦萬分,想不出什麼辦法。正在他們痛苦的時候,郭某鄰村的趙某竟然拿了兩萬元彩禮去她家提親,她父親很高興就答應了。俗話說:忠孝不能兩全。郭某為了不惹父母生氣,也只有含著眼淚與宋某分手,嫁給了趙某。可想而知,兩個沒有愛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什麼滋味!
建國以來,我國幾部婚姻法都把反對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其中,但實際上,子女的婚姻成了父母利用的工具,這種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惡習,在我國一些地區一直沒有滅跡。
雖然現在已是自由戀愛居多了,但這種所謂的「包辦婚姻」仍然存在。他們或出於上輩的友誼而想親上加親或出於事業的利益而想錢上加錢……總之,他們會想方設法說服自己的兒女去和兒女不喜歡的人結合。試想,沒有感情的婚姻豈能幸福?又豈能一帆風順?
Ⅵ 包辦婚姻有什麼好處
包辦婚姻的第一點好處,就是門當戶對。門當戶對的意思並非窮人一定嫁窮人,富人一定娶富人;門當戶對的意思是倆家的家庭教育、家庭環境要差不多,兩個人的學歷大致相當。我周圍有很多婚姻不幸福的例子,其中門不當戶不對的占絕大多數,有人說你這是以偏概全,你才能有幾個朋友啊。我的還擊是:呸,這就好比是抽樣調查,這是窺一斑而知全豹。
我一個兒時夥伴的姐姐當初要嫁一個工人,夥伴的磨褲唯姐姐是大專學歷,工人是中專學歷,夥伴的媽媽死活不同意,夥伴的姐姐硬是嫁了,據說還從家裡把戶口本偷了出來。婚後那男人露出本性,總打人,夥伴的姐姐終於受不了而離婚,可是手被那男人打壞了,總抖,連洗碗這樣的活兒都幹不了。
我並不是說工人不好,但是因為知識和認識的差異,對人生的看法也頗多不同,我相信大多數低學歷的人都對「男尊女卑」非常認同,可是女性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認可的是「男女平等」。此外還有一些家庭習慣的不同,婚姻並非兩個人單一的結合,它還是兩種家庭、兩種家庭關系的融合,所以這兩種家庭靠得越近越相象融合得越快。因為婚後,哪怕是飯前便後洗不洗手這樣的小事都有可能引發一場惡戰,這就是觀念的不同,而觀念的改變並非一朝一夕,因為她或他是在那樣的環境中成長了十幾或二十幾年甚至更多年,改變起來很難,不一定要流血,可是也差不了太多。
包辦婚姻的第二點好處是婚後才戀愛。現在離婚率和物價瞎培上升指數一樣,是空前高漲。為什麼,就是婚前戀得時間太長了,又同居又什麼的,把婚後該乾的事兒全提前幹了,那婚後還有什麼沒干過的,只有婚外戀唄。你看現在離婚的有幾個不是婚前戀愛時間過長的,就不說那些個電影電視演員歌星了,就連王菲現在都覺悟了,跟姓李的飛快戀愛,之後就結婚,這事兒不能拖。王菲不是唱了嗎,《只愛陌生人》,你看看,不過她愛得還不徹底,到底那姓李的還不是陌生人,咳,當然也允許有特例,這個不在我們今天的討論范圍之純晌內。
總而言之,包辦婚姻就不存在這個缺點啦,新婚頭一夜你倆才見面,當然事先你已經從父母那裡對他的個人情況有個大概了解了,然後從這一夜,你才慢慢細致深入地對他一點一點了解揣摩,而他這時候也全無二心,任由你琢磨,完全不用猜忌——他這會兒在法律上歸你所有。等你戀上他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是那種習慣見異思遷的,總得戀個十來年,這起碼就三十多、快四十歲了,這在古代就算是中老年了,慾望也減弱了,也都差不多了,就算愛情變了親情也無所謂了,因為要繁衍新的愛情已經非常艱難。所以包辦婚姻對於維持婚姻的穩定還是非常有好處的,既然我們的社會需要用穩定的婚姻來安定民心,我們就該想想如何才能在桎梏人性的婚姻里求得一絲生機。
包辦婚姻的第三點好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人說這有什麼好,是我結婚,又不是我父母結婚。這就錯了,戀愛是什麼,是發瘋,所以戀愛著的時候結婚就好比母牛要嫁公雞。可是父母之命就不同了,他們是過來人,他們清醒著,他們是你父母,他們了解你,知道什麼東西適合你,什麼東西不適合你。而你這時候正在發瘋,非但聽不進去,還當他們是阻止你取經的妖魔鬼怪,一定要打死。可是萬一你真的奉了父母之命完婚後婚姻不幸福,你總還多了一個借口:這個不是我自個兒挑的,這個是我父母給我挑的,所以我還得另外在外頭再搞一個。那時候你多主動,你多有理,大多數人都會站在你這一邊同情你。
綜上所述,包辦婚姻比自由亂愛那是利多於弊,什麼時候現代人能認識到,能想一想,為什麼幾千年來我們的老祖宗們都提倡包辦婚姻,並非全無道理,則國之大幸、民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