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結婚證編號是什麼
法律分析:結婚證代碼都是由9位數字組成的,前兩位是區號,三、四位是年份,剩餘的是結婚對數的編碼。一、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無配偶。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三、結婚登記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貳』 結婚證編號是哪個位置
一、結婚證號碼是哪個
1、打開結婚證,我們在個人資料的那一頁,也就是結婚證的第2頁,會發現有一串編號,這個就是結婚證編號了。
2、當我們翻開結婚證的第1頁會顯示的是登記員的簽名和民政局的圖章,再打開一頁才會看到我們的姓名和領證的日期,以及我們拍的結婚證件照。在那一頁上面有一串陌生的編號就是結婚證編號了。結婚證的最後一頁是結婚證印製號。
3、字母後面的6個數字代表的是行政區域的代碼,第1個數字和第2個數字代表的是省或者是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第3個數字和第4個數字代表的是市,包括了地區、自治州等等。第5個數字和第6個數字代表著實現以及縣級市、市轄區等等。再往後的數字代表的是結婚證領取的年份,以及在那一年的編號。
4、結婚證是可以在網上查詢,但是這個網室登記部門的內網,屬於隱私,別人是不可以隨便查的。
5、如果想要查本人的結婚證,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去民政局的辦證中心查詢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