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婚姻法對小三有什麼處理方法
首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衫塌。此處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系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不宜包括嫖娼、婚外情等情況;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該條規定排除了婚內一方起訴第三者要求損害賠償的可能性,僅能起訴另一方配偶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洞早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納塌雀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關於小三的問題,但若小三存在以下情形就觸犯法律行為:
1、小三已經結婚且出軌並與第三者另行辦理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會觸犯重婚罪;
2、小三出軌涉及的夫妻中有一方是軍人的屬於破壞軍婚的情況,是要被判處坐牢的;
3、小三毆打原配或者是私自、夥同他人轉移原配及丈夫的財產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是現役軍肢銷腔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壞軍婚罪的處罰犯破壞軍婚罪的,處歷衫三年以下有斗坦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