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一、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結婚登記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結婚登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達到法定婚齡;
3、男女雙方無配偶;
4、男女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⑵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東西
1.領結婚證要帶什麼?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一代或兩代均可)。
2.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近期2寸全身免冠彩色團體照3張(結婚證可現場拍攝)。
4.再婚需要准備離婚證。
二、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周歲。雌性已經20歲了。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異、喪偶)。
4.雙方無直系血親關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我提示)。
三。辦理結婚證的程序
1.要求登記結婚的男女雙方持規定的證件向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向婚茄臘旅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應當填寫《申請婚姻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一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將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辦理結婚證的時限和收費標准顫凳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的,當場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局悔標准:國內結婚登記加其他相關費用每對0元。再婚者如需辦理上述手續,還須攜帶協議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0cb39dbb6fd5266f2b6a186b918972bd507368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