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婆離家出走不管孩子怎麼辦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男方可以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夫妻雙方關系真的破裂,女方離家出走,男方可以提出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撫養費,因為夫妻雙方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⑵ 我老婆不回家也不管孩子怎麼辦
其實如果女方出走不管孩子,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看一下女方離家出走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生活瑣事兩口子吵架的話,一般都沒有大的問題,這個時候男方一定要及時處理好夫妻感情,以免給家庭造成更大的傷害。
如果雙方是因為夫妻感情確實破裂了女方離家出走的話,這種情況下男方可以提出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因為夫妻雙方均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如果女方不管孩子,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可能還是很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