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姻登記處搬哪去了
沒有一個男人會永遠那麼有耐心來哄女人的,特別是當戀愛走入婚姻之後,...
B. 豐縣婚姻登記處在哪
豐縣人民醫院 往西,第一個紅綠燈左拐就是,每天門口都停了很多車。。。。牌子上寫著 婚姻登記 四個字。
C. 我現在位置最近的婚姻登記處
可以!但是一般不給查!可以查到是否已婚或者是否是離異!這些信息業可以到計劃生育部門查到的!
D. 親人們,誰知道婚姻登記處搬哪去了
二環,城建北尚那邊,皇姑區行政辦事大廳,早上八點半開門,周六周日不休息
E. 結婚登記去哪裡啊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需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戶ロ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申請。登記機關會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婚姻登記機關會為雙方進行結婚登記,並且分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F. 婚姻登記處在哪
一般來說都是民政局,
首先可以去街道辦事處,
先問問然後在去當地民政部門。
G. 結婚登記去哪裡辦
男女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縣級市民政局所屬婚姻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