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領結婚證是去民政局還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都可以辦理的。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⑵ 東莞婚姻登記處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辦理婚姻登記須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http://mzj.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94/index.htm是東莞民政局的網址,可以看看
⑶ 請問結婚登記民政局一般在哪裡市政府嗎
不在市政府,一般也不在民政局而是民政局一個專門進行婚姻登記的部門。
具體的可以打當地的查號台,通過電話咨詢他們的地址。
⑷ 東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記處怎麼樣
東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記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東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記處更多信息和資訊。
⑸ 在東莞怎樣進行結婚登記
准備結婚的雙反領結婚證必須到男女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在登記時必須帶有男女雙方證件原件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婚姻登記需要出示村委會或居委會的單身證明,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樣)男女雙方需要准備的復印件有男女雙方戶口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定要按照要求復印如:必須復印到兩張A4紙上)。男女雙方都要准備結婚證照片三張(要求4*3,近期免冠照片)。將准備好的原件復印件交給登記員核實,然後填寫結婚聲明。(聲明一人一份)提交聲明後,就是貼照片,打鋼印,領結婚證的流程就走完了。
⑹ 東莞民政局可以辦理異地結婚登記嗎
法律分析:東莞民政局可以辦理異地結婚登記,但是注意必須至少有一方持有東莞居住證才行。目前廣東省已開放異地婚姻登記服務,雙方都非東莞戶口的可以憑借其中一方的東莞居住證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流程、材料均和在戶口所在地申請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