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婚證字型大小能查出什麼
結婚證字型大小能行政區域代碼、年號、婚姻登記順序序號等信息。
結婚證字型大小屬於婚姻登記檔案,利用婚姻登記檔案,涉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問題。結婚證字型大小由登記方所在區的區號、年份和排名序號組成,舊版結婚證字型大小中出現中文,新的婚姻登記號以J開頭。婚姻證件J開頭為結婚,L開頭為離婚,BJ為補辦結婚證,BL為補辦離婚證,字母後六位是行政區域代碼,中間四位數是當年年號,最後六位是當年辦理婚姻登記的順序序號。
結婚證字型大小由登記方所在區的區號、年份和排名序號組成,而舊版結婚證字型大小中出現中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❷ 結婚證編號怎麼填寫,結婚證編號規則
每一對夫妻都有自己專屬的結婚證編號,它代表著夫妻結婚證的重要編號,一些人拿到結婚證,看到上面的編號後,開始好奇編號是怎麼產生的,結婚證編號怎麼填寫?下面來了解下結婚證編號規則。
結婚證編號是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來編號,舊版結婚證填寫的樣式為“AB結字XXYYZZZZZ”,其中含義為:
1、AB:婚姻登記機關所在的省市縣行政區簡稱。
2、XX:辦理結婚登記縣、鄉登記處序號。
3、YY:年號後兩位,比如今年是2021年,就是“21”。
4、ZZZZZ:當年辦理結婚登記序號。
新版結婚證編號規則為:“字母+六位數字+年份+編號”,比如J123456-2021-001234這樣的,“J”表示結婚,後六位數字則是行政區域的代碼,其中一二是省、三四是市、五六則是縣。再到結婚年份以及當年婚姻登記處的編號。
所以結婚證編號並不是隨便填寫一個數字,它是有相應的編號規則,按照規則編出來的號碼。建議人們要保存好自己的結婚證編號,不要泄露。
❸ 婚姻登記證號是指哪個
結婚證書打開的第一頁是登記員簽名和民政局圖章,再翻一頁是持證人姓名,領證日期和結婚證編號以及照片,最後一頁是結婚證印製號。結婚證編號也是自己重要的個人信息,不要隨意透露給別人。新的婚姻登記編號結婚以「J」開頭,離婚以「L」開頭結婚證補辦以「BJ」開頭,離婚證補辦以「BL」開頭。最後六位數字是行政區域號碼,中間四位數字是年份號,最後六位數字是當年結婚登記的順序。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❹ 結婚證編號是什麼
法律分析:結婚證代碼都是由9位數字組成的,前兩位是區號,三、四位是年份,剩餘的是結婚對數的編碼。一、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無配偶。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三、結婚登記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