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可撤銷婚姻怎麼撤銷
可撤銷婚姻撤銷的方式是:受脅迫一方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貳』 撤銷婚姻是怎麼規定的
1、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規定是什麼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親自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撤銷婚姻登記有時效限制嗎
當事人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並且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
3、申請撤銷婚姻登記要提交什麼材料
受脅迫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和結婚證;
(2)公安機關出具的解救證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脅迫結婚內容的判決書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4、撤銷婚姻登記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撤銷婚姻,一般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5、特殊規定
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撤銷婚姻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應當終止辦理。
除受脅迫結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請求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叄』 怎麼撤銷婚姻記錄
婚姻登記機關撤銷婚姻程序是:
1.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進行審查;
3.審查通過的進行報批,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4.婚姻登記機關將撤銷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肆』 民政局怎樣撤銷婚姻登記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4)如何撒消婚姻擴展閱讀:
可撤銷婚姻的法律特徵
1.可撤銷婚姻是違反了當事人意願的,是違反結婚自由原則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包辦、買賣婚姻。
2.可撤銷婚姻是有婚姻事實的。
3.可撤銷婚姻是相對無效的,它有時間限制。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受脅迫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在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了這個時間期限沒有提出撤銷請求,即視為有效婚姻。
『伍』 如何撤銷婚姻登記
法律分析:1、初審。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2、受理。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四)出具下列證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3、審查。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按以下程序進行:(一)查驗本規范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二)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三)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4、報批。5、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陸』 婚姻登記怎麼撤銷
結婚登記只有符合法定可撤銷條件的才能撤銷,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結婚登記。可以撤銷的情形是: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因脅迫而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