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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才是破壞他人婚姻

發布時間:2023-09-15 20:52:05

⑴ 什麼是破壞家庭婚姻罪有相關的法律條文嗎

在當今社會上,離婚率越來越高,能導致離婚的原因也有許多。關於破壞家庭婚姻方面,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也規定了一條罪責,叫破壞家庭婚姻罪。破壞家庭婚姻罪主要是兩個方面,分別是重婚罪和破壞軍婚罪,這兩個行為都能夠構成破壞家庭婚姻罪的罪責。

破壞家庭婚姻罪的法律責任

婚姻法中,第三者沒有確定的相關條款規定,所以大部分人對第三者都是加以道德上譴責,而不能將其告上法庭,但是破壞家庭婚姻罪已經表明了第三者存在有法律上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無法判定第三者的是否觸犯了法律法規,如果是想追究第三者的責任,則要依據第三者的行為來判定。

⑵ 破壞家庭婚姻罪法條

破壞家庭婚姻罪法條有兩個:
1、重婚罪;
2、破壞軍婚罪。
破壞婚姻家庭罪法條具體規定如下: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重婚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重婚罪構成要件:構成要件的內容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1、行為主體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並且沒有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關系處於存續期間。這種夫妻關系既包括經過合法的登記結婚而形成的夫妻關系,也包括事實上形成的夫妻關系。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人。後一種主體就其本身而言,並沒有「重婚」,但從重婚關系的整體來看,這種主體仍然是重婚的一方,在性質上與重婚者的行為完全相同,故我國明文規定這種主體構成重婚罪;
2、實施重婚行為。
軍婚是指行為人與我國現役軍人締結的婚姻關系,受到國家的重點法律保護。破壞軍婚罪,是指行為人在明知行為相對人是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與其同居或結婚,從而構成的犯罪。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至於行為人原來有無配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結婚的,也應以本罪論處。如果現役軍人與有配偶的現役軍人同居或結婚,而雙方配偶均不是軍人的,應以一般的重婚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⑶ 破壞婚姻家庭罪怎麼認定

涉嫌三類罪:第一類,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類,重婚罪,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類, 破壞軍婚罪 ,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褲猛以宏侍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胡絕橋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⑷ 婚外情是破壞婚姻的罪魁禍首,這種說法對嗎

一、婚外情是破壞婚姻的罪魁禍首,這種說法正確。因為兩個人的婚姻有了第三者的介入,將會造成非常殘酷的局面,也就是所謂的惡性競爭。

有些人能夠接受婚姻當中出現第三者,那是因為他們對於身體上的出軌其實並不重視,更重視的是心理上的出軌。但是有一部分人,他們完全不能夠接受另一半在感情上有出軌的情況,如果一旦有這種情況,那麼會在他們的內心造成陰影,他們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內都沒有辦法走出這種陰霾,即使兩個人再度復合,也沒有辦法回到以前的感情熱度。

⑸ 破壞婚姻的4種行為

破壞婚姻的4種行為

婚姻有時候破裂並不是因為外界原因,而是因為自身的一些問題行為。以下是我為大家精心整理的破壞婚姻的4種行為,歡迎閱讀,希望對有你所幫助

破壞婚姻的4種行為

可能有些你知道,但並沒有意識到有這么嚴重,可能有些你根本不知道。

加州大學心理學家羅伯特·利文森和約翰·哥特曼從14年的婚姻研究中發現,以下4種行為對婚姻關系損害嚴重。

若這4種行為經常出現在你的婚姻中,請對它們保持警惕。

1、指責

指責是伴侶發生爭執時常出現的行為。

指責就是將對方的行為認定為他的性格特點,並對其進行人身攻擊。

若一對伴侶約會,一方遲到,另一方僅僅是抱怨對方的話他會說:你怎麼來那麼晚又不打電話,我都要急死了。

但如果一方要指責另一方,他可能會說:你怎麼這么健忘?考慮過我的感受嗎?自私自利!

指責的一方將另一方失誤的行為認定成了他的性格特點,並對此進行攻擊。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或許某次伴侶忘記洗碗,會被認為「懶」;喜歡看小說會被指責為「不學無術」......

指責是怎樣危害一段感情的呢?

當一個人被指責時,他會感覺被攻擊,此時他要麼否認,要麼躲開,更有可能他會反擊。而一對伴侶彼此那麼熟悉,既熟悉對方的缺點,也熟悉對方的弱點,所以他們攻擊對方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會准確的擊中彼此要害,在一場語言的廝殺中將對方傷得體無完膚。每一次指責都會留下怨恨,這些怨恨將一點點蠶食親密關系。

2、蔑視

若伴侶之間經常指責彼此,他們之間的怨恨就會積累起來,漸漸地就會形成另一種行為——蔑視。

蔑視是憤怒和厭惡結合的一種感受。當你對伴侶有這種感覺的時候,說明在你心裡並不覺得你們兩人是平等的,而是覺得自己比他優越。

在一段關系中,若一方蔑視另一方,他很可能會經常嘲笑對方,不重視對方的需求,當然也就更不太容易給對方關愛,蔑視能夠很快將一段關系拖向死亡。

一段健康的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彼此尊重,若婚姻中缺少了「彼此尊重」,這段婚姻將給雙方造成無價值感。

任何一段關系,如果不能給關系雙方帶來價值感,這段關系就不可能持久。而無法獲得價值感的一方,很可能在有機會的時候就背棄這段關系,尋找讓他能夠獲得價值感的關系。在一些遭遇出軌的婚姻中,有些人出軌的對象可能各方面都比不上本來的伴侶優秀,但是這段關系卻可以給長期得不到伴侶尊重的'人一種價值感。

那些充滿嘲諷蔑視的婚姻,除了破壞關系,還會對一個人的免疫系統造成傷害,生活在這種婚姻中的夫妻可能常常會生病,比如反復感冒。

3、防禦

防禦是一種保護自己的行為,比如當一個人指責你的時候你可能會否認,將事情責任推到另一個人身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在生活中出現防禦行為,在一段親密關系出現問題的時候這種行為會無處不在。當一個人感覺自己會被伴侶譴責的時候,就可能會採用防禦行為。常見的防禦行為有憤怒、否認、抱怨,或者假裝無辜等等。

比如妻子在丈夫下班前讓他幫忙買東西,丈夫忘記了空手回家。他可能進門時想起這個事情,並且一直在擔心被妻子責怪。當妻子真的責怪起這個事情的時候,丈夫可能回應:

你自己怎麼不去買,總是叫我買?(憤怒)

我今天忙死了,你知道我最近很忙啊!(轉移話題)

怎麼總是要我帶東西啊,我下班餓死了趕著回家呢。(抱怨)

下班時被領導叫住了就忘了,你該提醒我啊!(假裝無辜)

防禦行為會怎樣破壞一段婚姻呢?婚姻中的沖突常常是雙方都有責任,但是防禦的一方卻將責任推給了另一方,而不去嘗試解決問題,這樣不僅不會讓沖突停止,還會加劇沖突,所以防禦行為常常會導致指責行為的出現。

在一個不愉快的環境中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絕對是需要勇氣的事情,但卻可能阻止事情往壞的方面發展。

4、迴避

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夫妻雙方起爭執的時候。一方在另一方發難的時候變得「無動於衷」,不會和伴侶爭執,也不再回應對方,不給對方任何交流的可能性,要麼轉身走開,要麼假裝很忙,總之就表現得像伴侶不存在一樣。

其實他們本來的用意可能是好的,就是希望能通過自己的忍耐讓伴侶閉嘴。通常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一方經常表現出這種行為的時候,說明婚姻關系已經在沖突中觸礁過多次了,以至於一方認為無法通過「語言」解決這種沖突,但又不想沖突升級,所以乾脆採取迴避的方式。

但遺憾的是,當一方憤怒而另一方迴避的時候,得不到回應的一方只會更加憤怒。

若兩人都採用迴避的方式,婚姻中的問題將再也沒有解決的機會。就好像家裡有垃圾,大家就把它們掃到地毯下面,假裝垃圾不存在,但這樣「自欺欺人」的行為又能持續多久呢?

所有的這些行為如果只是偶爾出現在婚姻中,並不會造成太大危害,甚至可以說是完全正常的。但如果夫妻雙方經常出現以上4種行為,婚姻持續下去的可能性就會越來越小。

你可以在和伴侶發生沖突的時候,觀察自己和伴侶最容易採用哪種方式應對,如果你們總是採用這4種方式中的一種或幾種,或許你們應該趕快剎車,尋找一種有效的方式解決沖突。

拓展:影響婚姻關系的因素

1、交流:缺乏有效交流是婚姻關系的頭號殺手。

夫妻間應該每天都保持交流,可以通過語言、表情和肢體動作等進行交流。即使一方不想說話,但仍要保持必要的交談。當和配偶進行重要談話時,要關閉手機和電視。眼睛盯著喜愛的肥皂劇同配偶講話,只會讓雙方變得不愉快。如果夫妻一開口就要吵架的話,可以到公眾場合談論事情,至少在那裡兩人不會再吵吵嚷嚷。要做一名好的傾聽者,不要打斷對方說話,而且當意識到自己做了錯事,說聲「對不起」非常重要。

2、信任:婚姻關系中相互信任非常重要。

信任不會一夜之間建立起來,需要時間進行培育,而且夫婦可以嘗試一些做法。比如,做到言出必行;不要說謊話,誠實是獲得別人信任的關鍵;相互尊重,特別是要尊重配偶的意見。要珍惜維護他人對自己的信任,因為他人的信任很難失而復得。

3、金錢:伴侶間為了錢的問題吵架不怎麼光彩,但這卻總是發生。

結婚後或者談婚論嫁時,雙方應該找個機會坐下來談談各自的財產和消費觀。如果一方很節約,而另一方大手大腳,很快兩人就會發生沖突。雙方都應講出自己的存款、債務、理財目標,盡量在理財和消費上達成共同意見。

4、妒忌:配偶的前伴侶是導致妒忌心理出現的最主要原因。

其他原因包括擔憂會被配偶拋棄,或者曾經被配偶欺騙過。信任問題也會導致妒忌心理。一旦出現了妒忌心理,一定要向配偶講出來。講出自己的感受,看能不能找到解決辦法。如果一方在過去受到過傷害,他(她)應當學會信任配偶,不要讓負面經歷影響婚姻關系。

5、夫妻生活:互相愛戀並不意味著伴侶間的夫妻生活就會很完美。

雙方或許對避孕方法存在不同意見,或者一方比另一方夫妻需求要多。還可能是伴侶想要的夫妻愛方式,另一方無法接受等等。不管什麼情形,夫妻生活是導致婚姻出問題的一大因素,甚至會引發離婚。因此,如果配偶間夫妻生活出現問題,一定要向對方講出來,不過一定要顧及對方的自尊心,要講得婉轉,但是一定要把自己在夫妻生活上的煩憂講清楚,並提出雙方都可接受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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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破壞他人婚姻家庭罪怎麼認定

在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中並沒有破壞婚姻家庭罪這一罪名,但是破壞他人婚姻,與有配偶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會構成刑法上的重婚罪,會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對方已經有配偶還故意破壞他人婚姻的,故意與對方結婚,登記結婚或者有事實同居關系的,都屬於破壞他人婚姻行為,會構成重婚罪。
一、離婚訴訟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離婚的情形;
二、離婚起訴的程序:
1、當事人本人或者搜送代理人帶上本人的身份證、起訴書及請求離婚的證據等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繳納訴訟費用;
3、人民法院審查通過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⑺ 破壞他人家庭婚姻觸犯了什麼法律

現在目前刑法上沒有破壞家庭罪這樣的規定,只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破壞他人家庭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侵犯當事人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如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借婚姻索取財物、干涉寡婦再婚、強迫或干涉離婚等。
2、侵犯家庭成員人身權利的行為,如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
3、侵害家庭成員間合法財產權益的行為,如拒不履行贍養、扶養、扶養義務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等。
4、破壞合法的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拐騙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擅自泄露收養秘密等。
5、破壞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為,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民英雄同居、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登記出具虛假證件、證明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⑻ 故意破壞他人婚姻是什麼罪

故意破壞他人婚姻是重婚罪。重婚罪的認定標准,具體如下:
1、重婚罪,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重婚罪的追訴期限,具體如下:
1、法定最_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_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5、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超過上述期限,追訴時效即告終止,不再追訴。
重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條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⑼ 什麼叫做「破婚」呀

破婚,破壞別人的婚姻。破婚也是不好的意思,就破碎的婚姻,當然可能還有其他意思。

一為「破碎的婚姻」,二為「破壞別人的婚姻」。不過,我還是認為是相士講的「破婚」就是「破碎的婚姻」的意思,如「破婚人士」就是經歷過破碎婚姻的人士。

有了夫婦的關系,而後才有父子的關系,所以婚姻之道,就顯得更重大了;而破壞婚姻的方式有幾種,有的是百般的設計毀謗,而破壞別人於婚前;有的是多方的阻撓,而破壞別人於將婚;有的是無風起浪,而破壞別人於婚後。豈知婚姻乃是天定,人怎麼能夠破壞呢?有的婚姻,或是被人破壞了,畢竟這樁婚姻不是婚姻啊!然而婚姻的離合是由天定,而人若是起心破壞別人的婚姻,這個罪孽就跟殺人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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