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取消婚姻制度的好處
撤銷婚姻的好處可是大大的,顯而易見的。婚姻撤銷了,那意味著壓根沒結過婚,下一段婚姻不是二婚,好處還用再說嗎?可能有的人會酸,結沒結婚,自個心裡沒數嗎
【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可見,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雙方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只能算一種同居關系,那雙方當然就是沒結過婚啊!對於受脅迫、受欺騙的一方可是大大的「正名」啊!還有,法院撤銷婚姻後,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這一舉措,是為雙方另行結婚清理痕跡,不然又說人家是二婚了。相信受脅迫結婚的人越來越少了,希望每個人結婚時都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不為任何人、任何事左右,許自己一個高質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