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2新的婚姻法有事實婚姻的規定嗎
沒有事實婚姻的規定,也沒有什麼新的婚姻法。去年就婚姻法就作廢失效了。
首先,2022沒有什麼新婚姻法,現在我國已經沒有什麼婚姻法了,新的舊的都沒有,已經全部廢除了,相關規定要看《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
其次,民事法律方面廢除事實婚姻已經28年了,民法方面沒有什麼事實婚姻。現在法律上的事實婚姻是在《刑法》裡面,具體來說就是重婚罪裡面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相關規定。婚姻法是民法,這是刑法,完全不一樣。刑法是要判刑的,也就是說,你有事實婚姻,就很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
一、民法典中同居多久認定為事實婚姻
民法典規定,我國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關系,所以無論同居多久,都不會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按同居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同居關系該怎麼解除
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自行解除。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
但是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系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
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不會管。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訴訟解除。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系,不限於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范圍。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系並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我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關系這一種法律關系。所以無論男女同居多久,都不會形成事實婚姻關系,只會按同居關系處理,因同居關系產生糾紛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② 新婚姻法中重婚罪的認定
重婚罪的認定標准: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2、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3、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系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這種重婚行為盡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