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存續期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什麼意思夫妻關系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證時始,終如族啟於辦理離婚證明或法院起訴,作出的離婚判決生效時止,或夫妻雙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關系自發生該法律事實時,婚姻關系終止,在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後,一方不服,上訴的,這段時間,仍屬於婚姻存續渣如期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穗哪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㈡ 結婚雖不易,且行且珍惜,為什麼現如今很多人的婚姻都經營的一塌糊塗呢
幾年前文章出軌被爆出的時候,馬伊琍發過一條微博「戀愛雖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一時間馬伊琍的這句話被奉為經典,也是夫妻相處的金玉良言。雖然前幾天文章和馬伊琍還是離婚了,但是當年的這句話,影響了很多人對婚姻的看法。
我們把珍貴的感情放在不在乎的態度里,最終我們失去了婚姻。雖然馬伊琍離婚了,但是她幾年前的那句且行且珍惜,真的是維持婚姻的不二法寶。還是善待我們的婚姻,善待我們的愛情吧。
㈢ 婚姻關系存續期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指以夫妻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婚姻關系終止之日止的期間。即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它既包括結婚之後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期間,也包括登記之後尚未同居期間,夫妻雙方婚後分居期間,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准予離婚姻的調解或者判決尚未生效期間。男女雙方根據法律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在這種情況下,補辦結婚登記之前的一定時間也應屬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