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婚姻狀況應該如何填寫
法律分析:離婚後的婚姻狀況應該填「離異」。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如果戶口簿婚姻狀況信息和實際不一樣,應及時更改,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B. 離婚後再婚婚否一欄怎麼填
離婚後再婚婚否一欄可填:離異。
已婚的定義:就是和別人結婚了, 但是還沒離婚。
未婚的定義:沒有取得法律規定的結婚證件。
離異:是從法律意義上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
離異和離婚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區別,如果真要區分的話,那麼離婚可以看作是一種行為或事件,離異更多表明離婚單身的持續狀態。如說某人已經離婚了和他是離異的人,分別表明一種對事實的判斷以及狀態的持續。
C. 離婚後婚姻狀況怎麼填
你已經是離婚的人,你的婚姻狀況這一欄當然就應該添個離異兩個字,這就代表著你的婚姻狀態,是離異的意思,而且也就是表明你現在婚姻狀態是空白,沒有一個愛人的意思,臨邑代表的也是單身的意思,你這樣天蠍離異就足以能夠表明你是離婚的狀態,這樣天就可以了,一看就能夠看明白狀態,就是這個樣子的
D.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寫離異。
正常應該寫"離異",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
當然有的人離婚後又一次再婚,如果屬於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況下都是已婚,不論是幾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就算身邊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4)離婚後婚姻狀況怎麼填擴展閱讀:
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不能親自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出具受理案件法院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就能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E. 婚姻狀況離婚的怎麼寫
寫離異。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即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未婚即還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狀態,已婚是已經與他人登記結婚的狀況,離異是登記結婚後又解除婚姻關系的狀態,喪偶為登記結婚後,其配偶發生死亡的狀態。每一種狀態代表不同的情形。只要沒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結婚登記,當事人就處於未婚的狀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F. 離婚後婚姻狀況怎麼填
寫離異,這個沒啥影響的;首先並不影響人事部門招不招你,另外除主管外公司其他同事看不到,也不會知道; 如果你想迴避這個問題,簡歷上把這項拿掉;如果面試的單位規定了固定的簡歷格式,你這項可以空著不選,這個真的沒什麼的
G. 關於離婚後婚姻狀況欄說明
如果你沒有結婚,婚姻狀況是未婚
如果你領取結婚證了,婚姻狀況是已婚
如果你離婚了,婚姻狀況是離異
如果離婚後再結婚,婚姻狀況是已婚
H. 離婚的人戶口本上婚姻狀況如何填寫
未婚或是離異。
如果戶口簿上的婚姻信息失真,有些人離過婚,但戶口簿上寫的還是『未婚』。對於這些人的婚姻狀況,如果當事人是通過婚姻登記中心辦理的離婚手續,再婚時,可以通過調查檔案了解;如果當事人是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那麼婚姻登記中心根本就查不到當事人的離婚情況,假如當事人再來結婚,一查檔案,很可能被誤解為『重婚』。
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針對戶口簿上顯示的婚姻信息不及時更改問題,戶籍民警建議,市民如果發現戶口簿婚姻狀況信息和實際不一樣,應及時更改,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I. 離婚後婚姻狀況應該如何寫
離婚後,本人持戶口,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戶籍中的婚姻信息。
由(已婚),變更成(離異)
J. 離婚了婚姻狀況怎麼寫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法律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辦理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 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