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和老公結婚36年了分居20年我一直要離婚他不離請教你一下我應該怎麼辦呢
這種情況建議你訴訟離婚,你符合訴訟離婚的條件。
在我國,離婚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強制性離婚這一方式的。除非該婚姻本身是無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齡等,可強制解除婚姻關系。一般情況下是參照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兩種。那麼這兩種離婚方式都需要什麼條件呢?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協議離婚的條件
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主觀上確實是自願。
(三)協議離婚時還必須對子女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四)協議離婚要求男女雙方對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訴訟離婚的條件
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