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干涉子女結婚怎麼辦
如果父母感受自己的戀愛自由,我會和父母溝通交流。告訴自己的想法,是真正的和對方相愛,表明自己的態度,父母應該也不會過多的去強求。
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如果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訴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最重要的就是和父母好好說,好好溝通。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攔伏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1、婚姻自由原則
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結婚自由是指締結婚姻關系的自由,離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關系的自由;
2、一夫一妻原則
一切公開的或者隱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兩性關系都是非法的;
3、男女平等原則
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簡粗攜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平等。在結婚和離婚方面,男女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凳岩是平等的,在家庭關系中,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
Ⅱ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父母出於對兒女的過度關心,特別是在國家由父母包辦婚姻傳統習俗的影響下,很多時候會干涉兒女的婚姻。首先必須明確,干涉婚姻自由是違法行為。當然子女對父渣核母不宜直接使用法律武器進行還擊。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和父母認真的溝通,讓對方知道干涉兒女的婚姻自由是違法行為,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輔之以法律解釋,同時可以通過有橋伏關單位進行敏梁攜調解,不到萬不得已不必要與父母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