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婚姻登記處,登記人員是誰
婚姻登記處的登記人員以當地負責人為准,沒有明確要求的。
一般都會以某一個地方的負責人作為登記人員名字,統一列印出來的,即使有多個辦理人員登記人員也是只有一個。
Ⅱ 民政局職責及工作內容
民政局是我國的行政機關,民政局所需要處理的事件是非常多的,但是民政局作為國家機關來說也是需要日常休假的,以此來放鬆身心,加強工作效率。根據規定,各市各婚姻登記處實行周六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也就是說,周末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員不上班的,可以選擇周一至周六辦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十四條 婚姻登記處實行政務公開,下列內容應當在婚姻登記處公開展示:(一)本婚姻登記處的管轄權及依據;(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夫妻的權利、義務;(三)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的條件與程序;(四)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條件與程序;(五)無效婚姻及可撤銷婚姻的規定;(六)收費項目與收費標准;(七)婚姻登記員職責及其照片、編號;(八)婚姻登記處辦公時間和服務電話,設置多個婚姻登記處的,應當同時公布,巡迴登記的,應當公布巡迴登記時間和地點;(九)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