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涉外婚姻登記條件
現在結婚登記的材料和流程越來越簡單了:
外國人一方在自己國家或在其國家的駐中國領事館開單身證明,再做認證。
中國人一方准備好戶口,身份證。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現場拍攝,也可以自己准備,尺寸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處。
外國人拿著護照(前往中國的簽證)、單身證明,中國人拿著戶口,身份證,以及三張照片,到中國人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
填表格,登記,領取結婚證。
如果一切順利,大概一個小時就能拿到紅本本。
我和先生在上海工作生活,需要趕回我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注冊。由於想選個好日子去登記,到哈爾濱第二天,我先打電話再次確認材料,就連拿到的材料顏色,中國大使館認證材料的蓋章等細節都再三確認。
登記當天我們帶好材料去民政局,婚姻登記員對我們材料審核時,對我先生的單身證明提出質疑。先生的單身證明是在其國家開具的,而他們國家並沒有明確的單身證明,只有類似戶籍檔案的材料,上面個人狀態為離異。當時先生咨詢了相關專業人士,表明該材料可以作為單身證明,之後他拿著材料到本國的中國大使館認證,整個過程都沒有問題。但是,婚姻登記員
只承認帶有單身和未婚字樣的單身證明,離異字樣是不能通過審核,其它任何描述也都不可以,需要我們去領事館重新開具單身證明。這意味著我們要去北京或者上海的領事館重新開具單身證明,而且要一個月後才能拿到證明文件。路途遙遠,時間緊張,而且最重要的是先生有過婚史,其單身證明上不可能出現單身或未婚字樣的。兩個國家對單身狀態描述的理解,造成登記不能順利完成。我們表明了我們的難處,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都很理解,協商把翻譯件改為單身,才順利完成注冊。
此外,每個省份的對涉外婚姻登記的材料要求和流程會有不同,希望能幫到大家~
② 涉外婚姻結婚條件包含什麼
涉外婚姻結婚條件包含:
1、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等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2、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3、雙方必須均滿足中國內地結婚條件;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③ 涉外婚姻登記的條件有哪些
涉外婚姻登記應滿足下列條件:
1、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即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
2、男女雙方結婚是自願的,無人干涉;
3、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④ 涉外婚姻登記條件有哪些
涉外婚姻登記所需材料有登記雙方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和經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雙方要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四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⑤ 涉外婚姻如何辦理有什麼條件嗎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涉外結婚的條件:1、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當事人一方為本國籍居民,另一方為外國人、華僑、出國人員或台灣居民;3、雙方自願結婚;4、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5、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6、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⑥ 涉外婚姻如何辦理有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當事人一方為本國籍居民,另一方為外國人、華僑、出國人員或台灣居民;3、雙方自願結婚;4、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5、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6、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⑦ 涉外婚姻關系處理的條件有哪些
涉外婚姻處理要遵循是男女平等和尊重當事人意願等原則。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如果是在國內辦理的結婚登記的,向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⑧ 涉外婚姻如何辦理 涉外婚姻需要什麼手續
對於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的話,有專門的婚姻登記機關,所以這對異國夫妻要結婚的話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去辦理申請結婚登記,按本國的婚姻法中的規定來辦理,這個外國人包括外籍華人、外國僑民、華僑,港澳台同胞等等;
1、港澳台同胞,中國公民與港澳台同胞結婚也屬於涉外婚姻,再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證,本人的身份證明,本人無配偶證明,當事人雙方沒有近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華僑,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護照,相關部門認證的本人無配偶和三代以內沒有血親關系的證明,這個證明需要居住國的公證機關或者領事館來出具才具有法律效應;
3、外國人,作為臨時來華居住的外國人想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話,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護照或者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相關部門權威機關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和無近親關系的證明,如果連續在華居住六個月以上的還要持有外國人居留證才能辦理;
4、婚檢材料,涉外婚姻的對象不管是誰都要進行婚前醫學檢查,當事人雙方可以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所許可的醫院進行婚檢,在申請登記的時候要提交這一檢查證明。
當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當事人給出的材料及證明進行審查、核實,這個過程一般需要一個月,對於核實好,符合結婚條件的涉外婚姻,就可以通知當事人來領取結婚證。
當民政局發出領證通知的時候,當事人雙方必須要在三個月內親自到申請登記的民政局去領取結婚證,不可以委託他人代領,一般這個時間是不能延期的,特殊情況外延期時間也不能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