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婚姻法男方出軌,家庭暴力,女方起訴離婚,怎麼判刑
家庭暴力要達到一定的嚴重承度,比如輕傷以上。如果是輕傷以下。夫妻之間一般不以犯罪論處。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和《婚姻法》第四十三條中的規定,家暴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在《反家庭暴力法》中第十六條中,如果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而情節惡劣的,已經觸犯了刑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中規定:
1、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犯虐待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虐待家庭成員情節嚴重,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認定家暴是否構成虐待罪,主要看家暴行為是否具有經常性、一貫性。並且還需要看情節是否屬於惡劣,所謂情節惡劣,主要是指手段兇狠殘忍、動機卑鄙,虐待時間長,或者虐待老人、孩子、重病患者等,或者因家暴行為激起民憤的。
因此這個要看具體傷害到何種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