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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對住房分配有什麼規定

發布時間:2023-09-03 05:08:37

A. 新婚姻法婚後房產分割

婚後房產分割方答基碰式為:
1、婚後買房,無特別約定的,按夫妻共同財產平分。
2、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平分。
3、一方出資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屬於出資一方財產。
4、雙方父母出資的,按出資額分
一、婚後個人財產和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後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以上財產屬於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在轉化鋒坦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范圍。
(二)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婚後財產分割
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後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於生活的復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後財產分割並非像法律規定的那麼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三、婚後財產分割的例外情況
隨著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為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沖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後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服役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此種情況下,獲得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 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此時,也可將自己佔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後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清談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B. 新婚姻法 房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 民法典 》正式施行,《 婚姻法 》同時廢止。 對於房產分割,首先明確了一下,分割的是 夫妻共同財產 ,然後有具體特殊情況來具體分析。 一、房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6868 離婚 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6868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6868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房屋分割的不同情況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 房產贈與 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贈與合同的規定處理。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 結婚 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 購房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 買房 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購房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購買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 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 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 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義買房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 夫妻財產 ,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以 按揭貸款 的方式買的房屋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 房屋所有權 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C.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規定是什麼

現在年輕人結婚前提都要購買婚房,有了房子才更有歸屬感。然帆侍世而有些朋友後期因為離婚而引發了財產分割的問題。那麼新婚姻法房產分割規定是什麼?夫妻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帶著這兩個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規定是什麼:
依具體情況而定,如房屋由一方父態肢母出錢購買,視為夫妻一方財產,不予分割;如果雙方父母出錢購買房屋,以父母出錢比例分割;如果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後雙方一起還貸,分割時房屋歸購買方,另一方可得到補償。
夫妻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夫談頌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
首先夫妻買房,必須雙方到場,因為購房一個很復雜的過程,涉及到簽訂合同、申請購房款及交易過戶等過程,而且銀行也會考慮雙方的資質,辦理手續也需要雙方簽字確認的。
2、 夫妻雙方證件要准備齊全
其次夫妻雙方購房要提供諸多證明材料,如收入、納稅及社保等等,想要貸款的朋友,其中一方的收入較高才能通過審核。而且還可約定好雙方所佔份額,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3、要講究主貸和次貸
最後由於信貸政策也在不斷的變化,在貸款確定主次貸人時,要從多方面來考慮,如收入、年齡等方面,盡量選擇收入高且年齡適中的做為主貸人,否則會影響貸款年限。一般不管房證上有無寫上兩個名字,只要是共同購買,另一方都默認為共同還款人。
總結: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新婚姻法房產分割規定是什麼和夫妻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為有需要的朋友帶來幫助,後期如果還需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關注齊家網資訊。

D. 新婚姻法怎麼分割房產

新婚姻法的出台,解決了一些不良的現狀,也為婚後財產如何分割增加了不少難題。那麼新婚姻法怎麼分割房產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下新婚姻法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婚姻法怎麼分割房產
一、房產增值部分
根據相關規定:若房屋為夫妻婚前一方買房或婚後買房,其房屋增值部分算單方財產。離婚時不需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二、婚內房屋贈與
在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若一方把房屋贈與給對方,但是未過戶的,不產生效力,可以撤銷贈與行為。已過戶孝源的情況,屬於被贈方所有。
二、單方父母出資買房
婚後由單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並只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只能作為出資人子女單方的贈與,其房產只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的,而產權只登記在單方子女名下的情況,此房屋可根據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分割,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
夫妻單方支付首付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但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其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話,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登記的一方,餘下的貸款也同樣歸產權登記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一定的補償。
五、按揭貸款的方式
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而且其房屋屬於夫妻共有情況的。對於房屋產權運慎啟的分隔,雙方均等分割。
文章結語:關於新婚姻法怎麼分割房產的相關知識將為大家介紹到這旁如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需了解更多相關知識,請繼續關注齊家網資訊平台,後續將為大家呈現更多精彩內容。

E. 新的婚姻法對房產怎麼分配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第一,婚前買房的,該房產是個人財產;
第二,父母給自己子女買房的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第三,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財產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在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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