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對方繼續糾纏怎麼辦
可怕的其實並不是離婚,而是離婚後還與前任有各種糾纏。
很多人會以為,離婚了兩個人大概就真的一拍兩散了,或者這輩子基本不相往來了。這么想多少有些一廂情願,其實很多人離婚後,還是無法擺脫前任的糾纏,尤其是有了孩子的婚姻。
前任的糾纏,大概分三種:
一種是我過得不好,所以也不希望你過得好。
事實上,在離婚中,雙方都接受離婚的情況並不多,通常都是一方強烈想離婚,而另一方其實不想離婚,最終不管是斗氣,還是法院判決離婚,所以才結束了婚姻關系。
離婚的時候,對對方怨氣太重,自己內心又比較邪惡的人,大概離婚後是見不得對方過得好的,尤其是對方比自己過得好。這種情況下,就會像陰魂不散一樣,糾纏著對方,不斷地給對方的生活製造各種麻煩,讓對方不得安寧。
一種是不甘心放手,所以就算離婚了,還是想要緊緊攥住。
這一類主要是被動離婚的人,當初離婚的時候其實並不甘心。比如在出軌的婚姻中,這種情況比較多見,要麼是出軌一方離婚後還是捨不得前任,要麼是被出軌一方離婚後還是放不下前任。
感情是復雜的東西,真的不是所有人都能放得下,就算對方背叛了自己,或者自己背叛了對方,但內心對於離婚其實是不甘心了,離婚後就還是會緊緊攥著這份感情不放手。
這一類人比較突出的一個特點,是他們離婚後,不會開始新的感情,也不想開始新的感情——包括曾經出軌的人,其實當初的出軌只是為了滿足刺激和私慾,而他們內在還是不捨得前任,他們出軌的目的,不是因為自己的婚姻有問題或者前任不好。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會仍然把前任還當做自己的人。
這樣的人,要麼是控制欲比較強的人,所以就算離婚了,仍然還是想控制對方,左右對方的生活;要麼就是內在非常不獨立的人,離婚後雖然婚姻的形式結束了,但婚姻的內容卻一點都沒變,還是把前任當做自己依賴的對方。
一種是潑皮無賴,玩世不恭類型
這種人是完全沒有什麼價值觀的,說好聽一點是屬於永遠長不大的孩子,說難聽一點就是得過且過,沒有什麼責任心,也沒有什麼做人底線的人。
對於婚姻,他們的態度通常是,能過就過,要離就離。你想過我也可以過,你不想過我也可以離。這種人的共情能力和同理心都是比較差的,他們永遠不會去為婚姻和家庭真正負擔責任,比較沒有上進心,一天到晚各種玩耍。
離婚後,這種人並不以為然,仍然還會認為ta找你,你就得理ta,對你既沒有界限感,也沒有什麼廉恥心,如果他們沒有根本改變,那麼離婚後仍然還是會跟你各種糾纏不清,甚至會找各種理由和借口來纏著你,比如孩子。
有時候你會覺得這種人特別沒有骨氣,甚至近乎潑皮無賴,但是ta並不以為然,你怎麼說ta,怎麼鄙視ta,ta還是我行我素。
離婚後,與前任如何相處是很多人的現實問題,尤其是那些比較糾纏的前任,對付這樣的前任確實令很多人頭痛不已。對於那些習慣於糾纏你的前任,掌握兩條基本原則就可以:
第一,要勇敢說不。對於自己不接受的事情,就要敢於表明態度,尤其是離婚的最初階段,讓對方意志到,離婚了就是兩個人,你沒有界限,但是我有,如果你敢侵犯,我一定會還擊。
第二,要勇敢對抗。有些前任的確是很恐怖,所以就算離婚了,可能對前任還是心存各種畏懼,這樣在與前任相處中,其實還是比較被動,如果前任就是要糾纏你,離婚後你的日子一定過得也不幸,你仍然生活在對方的陰影下。甚至有些前任會用比較極端的手段來恐嚇或控制你,面對這種情況,一定不要怕,要敢於與這樣的前任做抗爭,你越是怕而畏縮,對方就越是囂張而得寸進尺。
⑵ 婚姻里遇到一方不愛,一方還死纏不放的情況,應該這樣做
在婚姻里,如果真的遇到了其中一個不愛,而另一個又一直纏著不放的情況,那就需要分情況處理了。如果被愛的一方真的不能夠忍受另一方的存在,真的要撕破臉的話,那就直接走法律途徑就好了,直接提出離婚訴訟,向法院申請,直接強制性的離婚。這是最乾脆最無情的一種做法。如果你真的狠得下心,並且你也真的有這個閑錢,那就這樣做吧。
同時,又覺得沒有必要吧事情弄得那麼尷尬,那你就一個人搬出去,或者是讓他搬出去。又或者是給自己放個假。讓自己去旅遊,給自己一個緩沖的過程,也讓自己思考一下,你們的感情是怎麼一步一步發展到今天的局面的。思考過後,再給彼此一個答案吧。
⑶ 婚姻里一方不愛,一方還死纏不放的情況,該怎麼做
01
什麼樣的婚姻才是幸福婚姻?
“在婚姻這件事情上,愛情必須是基礎,而且永遠得是基礎才叫愛情,才叫婚姻,如果沒有愛情的婚姻,就不叫幸福婚姻了。”
確實,很多時候脫離了愛情的婚姻,夫妻兩個人的感情往往走不了多遠,沒有了愛情,也很難去尋得自己想要的幸福感。
有些人可能會問:如果說在一段感情里,遇到一方不愛,另一方還在那裡死纏爛打,繼續愛著,這個時候應該怎麼做?
我想,在這樣的一段感情里,最累的永遠都是繼續愛著的那一方,死纏爛打也只是他們的不甘心而已,反而是不愛的一方,有恃無恐,沒有半點心理負擔。
所以很多時候,愛的那一方即便受夠了另一方的冷態度,還是會死纏爛打下去,但往往不愛的那一方又不能容忍感情里的將就。
俗話說:結婚要晚,離婚要早,不愛的那一方只想早一點結束這樣的婚姻,各自安好,互不打擾。
離婚,對不愛的那一方來說是感情的解脫,但是對於愛的那一方來說,則是一種傷害。
這個時候,回到一開始我們提出的那個問題:
如果說在一段感情里,遇到一方不愛,另一方還在那裡死纏爛打,繼續愛著,這個時候應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