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無效的婚姻有哪些情形民法典

無效的婚姻有哪些情形民法典

發布時間:2023-08-28 08:25:57

『壹』 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租嘩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哪些情形,芹型首屬於婚姻無效的事由?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本條是關於婚姻無效情形的規定。第一種無效情形是重婚。我國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違反一夫一嫌數妻制,屬於無效婚姻。第二種無效情形是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這既是為了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後代的健康考慮,也是為了符合基本的倫理道德和維護親屬秩序。第三種無效情形是未達到法定婚齡結婚。除本條規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關系,不屬於無效婚姻。

『貳』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屬於婚姻無效的情形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屬於備瞎婚姻無效的情形是哪些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而事實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我國法律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姻關系無效。
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鎮仿》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婚姻無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分別從四個方面規定了婚姻無效的法律後果:
1、無效婚姻溯及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可見法律對無效婚姻採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則。
2、當事人是否具有夫妻關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簡單地規定:「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3、當事人之間的財產關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4、父母子女關系
婚姻被確認無效後,對當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規定的關於父母子女的權利。雙方當事人均有撫養、教育子女、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義務。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權。
司法實踐中,存在婚姻仿旅空締結時並不符合婚姻登記的條件,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婚姻締結的條件轉而成就。如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的達到法定婚齡,此時生硬的適用民法典關於無效婚姻的規定,認為該婚姻自始無效,不利於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

『叄』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無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之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國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重婚的這一違法行為違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則,因此《民法典》明確規定有重婚情形的婚姻無效。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之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由於我國長期形成的倫理觀念以及遺傳學理論,凡是屬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均屬無效婚姻。禁止結婚的直系血親應當包括擬制直系血親,例如養父母與養子女、有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雖然擬制血親沒有血緣關系,但由於倫理觀念和風俗習慣,以及從保護養子女、繼子女的原則出發,具有擬制血親的男女雙方禁止結婚。

三、婚姻無效的情形之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如果一方或雙方未達到該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婚的,其婚姻則屬於無效婚姻。

『肆』 民法典規定的婚姻無效情形有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未到法定婚齡。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神渣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鉛野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槐瞎喊,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伍』 婚姻無效有哪些

法律主觀: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是無效的: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橘亂滲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圓脊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八周歲。第一千零四十陪早八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八周歲。《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閱讀全文

與無效的婚姻有哪些情形民法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為什麼要了解經濟模式 瀏覽:897
怎麼喚醒對幸福的認知度 瀏覽:264
機關事業學位社保交什麼檔次 瀏覽:5
婚姻到底帶來了什麼 瀏覽:46
愛情有哪些忌諱 瀏覽:929
松桃婚姻律師大概要多少錢 瀏覽:334
省直事業編和旗縣級事業編哪個好 瀏覽:5
物理強國的故事有哪些 瀏覽:827
reset愛情什麼意思 瀏覽:663
幸福是什麼原著 瀏覽:121
婚姻什麼時候可以淘汰 瀏覽:897
頭像微博故事怎麼設置 瀏覽:115
美女聊什麼怕聊出感情來 瀏覽:117
陽遁怎麼看婚姻 瀏覽:881
美女唱歌用什麼音效卡 瀏覽:790
外地人如何在昆明辦理健康證明 瀏覽:449
婚姻證明需要帶什麼材料 瀏覽:228
我憑什麼給你幸福 瀏覽:929
事業編制自我簡歷怎麼寫 瀏覽:539
在石家莊辦健康證需要多少錢 瀏覽: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