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跨種族結婚的障礙,克服障礙的建議,以及它的優缺點
優點:雙方離得越遠,生出的孩子各方面就會越好;缺點:有一些因素你不得不考慮清楚,像背景、社會地位、家庭傳統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還有雙方父母是否同意。跨種族婚姻也會給你們的孩子帶來麻煩,在成長過程和跟同學們的相處中,他們會明顯的感到同學和朋友們拒絕和排斥,這就給他們的成長道路帶來不利的一面。
㈡ 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一、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1、跨國婚姻辦結婚證如下:
(1)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館認證,或經第三國駐華使館認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跨國婚姻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跨國婚姻在中國結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應提供: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