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現在沒能力,35歲之前不談結婚」,為啥現在對結婚避之不及
之前,參加一個研究生同學的婚禮,有幾桌來的都是新郎新娘的同學朋友,我被分配到男方同學一桌,在開席之前,一桌並不是熟絡的人互相攀談了起來,其中我和一個坐在我邊上的男生聊得很投機,通過交談得知他是新郎讀研期間的同門,同時也是我的校友。
除了聊了聊之前在學校讀研期間的各種事情,之後自然就談到了新郎,對方的言談之中流露出對新郎的羨慕:新郎和新娘也是讀研期間認識的,經過兩年的戀愛長跑,碩士畢業一年多就結婚了,也算是修成正果了。
我順著他的話:「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都畢業一年多了,我們也都處在二十七八的年紀了,按常理說,這兩年應該是同學結婚的高峰期,兄台,說不定新郎結過婚就輪到你辦喜事了。」
沒想遭到了對方即刻否認:「哪裡哪裡,剛從學校畢業一年多,我感覺現在自己能力不夠,35歲之前不考慮結婚。」
「兄台此話何意?是工作沒穩定還是物質基礎有所欠缺呢?」
「不好說,就是感覺自己剛走上社會,各方面處事能力都不成熟,還無法面對結婚這么沉重的任務。」
「那兄台你女朋友總有的吧,可以先談著,水到渠成也就自然而然了。」
「目前還是單身,我連結婚的勇氣的都沒有,更別說找女朋友了。」
和這位仁兄的聊天過程,讓我內心深感疑惑:究竟是什麼讓我們現在的年輕人失去了對結婚的神往?婚姻大齡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對於「結婚」我們究竟該如何認識它?
一、 婚姻大齡化趨勢的原因探究
要想美好地度過一生,就只有兩個人結合,因為半個球是無法滾動的,所以每個成年人的重要任務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一半。——馬克思
按照我們中國的傳統思想: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不結婚你永遠都是孩子,不經歷婚姻你也無法獲得真正的成長和成熟,人生更是殘缺不全。
但現在社會的我們越來越感受到結婚年齡明顯的延長,尤其在一二線的大城市,那些學歷、收入和社會地位「三高」的人群也是晚婚的主力軍。
根據一份民政部統計的中國人婚姻數據顯示,2001年到2017年這17年期間,結婚率從2014年開始持續下降了四年之久,至今仍未有復甦的跡象。
同時從下面的統計中可發現,28歲結婚的人群佔比較高,這表明人們對結婚的慾望越來越低,結婚率一低再低,結婚年齡一升再升。
婚姻原本讓人提及就能浮想到浪漫與嚮往,而如今卻唯恐避之不及,這其中究竟包括哪些讓人擔憂的因素呢?這些因素又是如何對年輕人的婚姻產生影響呢?或許下面的三點分析能為我們解惑一二。
1、 自身身份轉變的無所適從
草率的婚姻少美滿。——馬克思
隨著現在人接受教育時限的延長,譬如以碩士研究生畢業為例,一般起碼也要25周歲及其以上,這個年紀,正是我們父輩生育我們的年紀,然而我們卻剛初出茅廬,面對外面嶄新的世界,我們正在經歷著從學生轉變成社會人的過程,我們內心感覺我們是稚嫩的。
學生到青年夫妻,概念跨度之大讓人摸不著邊際,一直以努力學習、努力工作為宗旨的我們,竟然要轉變成以賺錢養家,關愛一個突然出現的伴侶,撫育從天而降的孩子為己任,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
從小到大,即使我們已經快30歲了,在父母的眼裡我們仍是孩子,即便犯了錯,父母也仍舊是那句:「孩子還小呢,以後長大了就知道了。」
這話從小聽到二十幾歲,自我都被麻醉地以為我還是一個孩子,孩子和結婚有什麼關系?兩者完全沒有關聯的身份卻要一下子建立聯系,一下子剝奪我們自我認知的「寶寶」身份,我們感到無所適從,至少還沒這個心理准備去接受這個新的身份。
2、現實的境況無法滿足婚姻的期望
作為單身一族,一人吃飽全家不餓,雖然作為剛畢業沒幾年的年輕人來說,薪水或許不是很高,除去日常的開支,所剩無幾,但自己能滿足自己,不用依賴父母的支援,這本身對於剛從父母的贊助中解脫出來的我們而言,這是一個小小的成就。
從單身到戀愛乃至進入婚姻的殿堂,婚姻的存在則讓獨善其身變成了互相合作,互相貢獻。對於普通人而言,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難以支撐得起一個家庭的物質消耗,強行捏合,只會出現小馬拉大車的現象,讓已有小小成就的我們瞬間從自我滿足的興奮跌落到對前景迷茫的失落。
英國女小說家簡·奧斯汀在其長篇小說《傲慢與偏見》中有寫道:
只考慮金錢的婚姻是荒謬的,不考慮金錢的婚姻是愚蠢的。
至少在這里它說明了一個道理:婚姻不是唯物質論,但婚姻缺少了物質作為根基,那也終將是空中閣樓,沒有任何穩定和牢固性能。
2、面臨婚姻,充分的准備幾乎不可能存在
做好充分的准備去迎接婚姻的到來,這就如同在面臨高考復習,即使告訴你某一天是高考到來之時,在真正到來的那一天,你也不會覺得自己都復習到位了,最終還是帶著缺憾上陣。
婚姻又未嘗不是如此呢?又要物質基礎穩固,又要兩人心智完全成熟懂得互相謙讓,互相包容,或許這種狀態的實現將是遙遙無期。每段婚姻都有不完美之處,都是在現學現賣中逐漸成長與成熟,只要在結婚之前大方向原則不出錯,細節性的問題完全可以在婚姻的長河中慢慢細化。
幸福婚姻的前題是:各自努力去滿足對方的需要。但是完全滿足是不可能的,因此也應該學會明智地承認現實。——奧斯本
記得之前認識的一個朋友,有一個談了兩年多的女朋友,他倆剛大學畢業的時候,女方想和他早點結婚領證然後好一起奮斗,但他因為自身條件包括家庭條件都很一般,沒有多大外力可以支援,同時自身感覺自己剛從校園畢業出來,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怕難以承擔婚姻帶來的家庭重擔。
但最終的結果是他被他當時的女朋友說服了,經過這么些年,雖然孩子的出生給家庭增添歡樂的同時也增加家庭負擔,不單單是物質上的,還有精力和精神上的負擔,所謂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當初的他從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夥子到現在的為人夫,為人父,對老婆孩子盡職盡責,和老婆兩個人努力打拚賺錢,也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小家,現在的狀態是他當初所不敢想像的,總覺得自己沒准備好婚姻,其實哪有讓你准備盡善盡美的婚姻呢?
當你打算和一個人共同生活、白頭偕老的時候,用五、六年的時間來做巨大而又必需的考察大概不算長……。我希望卡爾跟我在一起是幸福的,正像我自己希望跟他在一起是幸福的一樣。然而要做到這一點,我不僅應該成為一個賢妻良母,而且也應該成為他的同志,他的謀劃人,不僅要相信而且要相敬。因為其中包括我的全部精神生活。不然的話,婚姻只不過是庸俗的契約,生銹的鎖鏈,互相的折磨。——燕妮
婚姻並非兒戲,需要我們認真對待,我們不能以鴕鳥心態來逃避面對,這也只能是掩耳盜鈴罷了。考慮清楚婚姻的本質,自己期待的另一半究竟應該是什麼樣子,及時調整自己對愛情和婚姻來臨時的態度,一個理智而又清晰的決定,不僅是對自己的負責,同樣也是對你未來的另一半負責,至少在你深思熟慮之後做出的決定,婚姻往往比較成熟。
② 中國古代婚姻的特點
一、中國古代的形式婚姻制度
中國古代婚姻非常注重形式,婚姻必須符合形式要件,......
(1)結婚的形式。按周禮之......
其次,婚姻關系的締結除必須符合以上......
「六禮」的名稱和儀式,在中國古代婚姻制度發展......
(二)離婚的形式。在我國古代,解除......
在古代,解除婚姻關系也有一......
「七出三不去」的影響也極為深遠,......
二、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
原始社會後期,由群婚制變為對偶婚制,......
進入階級社會後,男子居於絕對......
周朝則吸取了夏商的教訓,......
一夫一妻制並不能限制周王與貴族佔有妻以外的多......
「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核心在......
三、中國古代的階級婚姻制度
中國古代無論奴隸制社會還是封建制社會,其實都是......
在夏商周三代即嚴格實行貴族內部婚姻,貴......
唐太宗時為廢除土族制度,曾下令將修......
四、中國古代的政治婚姻制度
所謂政治婚者,即婚姻對國家、對家族的意義遠遠大於個......
中國婚姻的政治色彩表現......
五、中國古代的畸形婚姻制度
(一)掠奪婚。又稱「搶婚」,......
(二)包辦婚姻。中國古代婚姻中最具本質特色的......
(三)買賣婚姻。是男子以金錢或實物換取......
(四)交換婚姻。也稱「互易婚」,是雙方父母......
(五)贅婿婚姻。贅婿俗稱「把女婿」,......
(六)童養媳婚姻。童養媳乃......
③ 蕾絲邊什麼意思
「蕾絲邊」(Lesbian)是指女性間對性與愛的慾望。蕾絲邊可作為名詞,意指自認或被他人認定擁有女同性戀特質的女性即女同性戀者;亦可作為形容詞,表與女同性慾望相關事物的特性。
蕾絲邊,源於英文lesbian,又稱為「拉拉」、「拉子」。這個詞源自希臘一個名為萊斯博斯的島嶼。(Lesbos;現代希臘語:∧έσβος;拉丁字母轉寫:Lésvos)。
公元前7世紀時,萊斯瓦斯島以其抒情詩人而聞名,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戀詩人薩福(Sappho;古希臘語:∑απφώ;拉丁字母轉寫:Sapphô),相傳被柏拉圖譽為「第十繆斯」。
「Lesbian」本意指居住在該島上的人,自薩福以後,「Lesbian」這個詞彙開始有了新的註解。19世紀末,醫學界開始使用lesbian來指稱與薩福有同樣性傾向的女性。
「lesbian」開始包含女性同性戀的含義,並被廣泛使用起來(例如德語:Lesbe,法語:lesbienne,英語:lesbian)。
(3)形式婚姻有什麼特徵擴展閱讀:
「蕾絲邊」的圈子內有她們特有的專屬名詞——女性同性戀者的身份在圈中一般自我界分為P、T和不分。
1、P是指比較女性化的女性同性戀者,一般喜歡穿女裝、留長發等;
2、T是比較男性化的女性同性戀者,一般喜歡留短發,穿著上也一般以休閑裝為主;
3、不分是界於P和T之間,外形特徵一般中性,角色也可因對象角色而定,可P也可T簡稱H即TP不分。
4、有的會把不分再分成不分偏T,不分偏P。
④ 性、愛、婚之間是存在矛盾的,現代婚姻最大特點是要求這三者合一
性、愛情、婚姻,是大部分人一生都不可避免要經歷的事情。也是絕大部分文學藝術作品的主題。
在當前的世俗道德中,這三者會被看作一個整體:一般情況下,我們首先會經歷愛情,然後發生關系,最後步入婚姻。(當然,對於比較保守的,順序是先愛情,後婚姻,最後性 )
如果這其中的某一步發生斷裂,那就不是那麼好的事情了。
例如如果只有性,沒有愛和婚姻,就會被視作低俗下流;
只有愛,沒有性和婚姻,這段關系往往會半途而廢;
只有婚姻,沒有愛和性,那就變成形式婚姻;
甚至,要是這三者都割裂開,分別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那更不為世俗所容。
總之,在世俗標准下,三者最好相輔相成,混為一體。這是一種秩序,一種模範。
但近讀阿蘭·德伯頓的《如何思考男人和女人》時,有一個驚訝的發現: 原來性、愛、婚三者之間是有矛盾的!
或許會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性、愛、婚三者,並非天然合一的。
把這三者合一,是現代婚姻制度與過去的最大區別。
首先,性與愛不一定合一。
愛與性,本來就是兩個領域的事情,一個是生理的、身體的,另一個是心理的、情感的。 與所愛之人之間的性未必合拍,而X生活和諧的兩人之間也未必愛得深沉。
例如哲學家波伏娃和薩特之間有著深厚的情感,但其實他們之間的X生活並不順利。他們在堅持了八年左右後,就完全放棄身體上的交流了,只剩下情感上的連接。
而在社會中,愛情的對象是或不是性交的對象,取決於不同的社會態度和價值觀。 在有些時代和社會里,兩者卻緊密結合在一起,例如當代社會;但在另一些時空中,兩者毫無關系。
18世紀初巴黎的浪漫主義者便是一個例子。他們追求的只是性,「他們渴望第一次解開情人衣扣的喜悅感;在燭光下盡情探索身體的興奮感;還有在做彌撒時引誘異性的刺激感」。但他們明白,這些激情的性,與愛或婚姻都無關。
其次,性與婚姻不一定合一。
性與婚姻是否緊密結合,也是取決於當前社會的性規范。
針對婚前性行為,目前主要有三種規范:
而針對婚外性行為,它往往能引起人們強烈的反應,因為這會威脅到被出軌方對伴侶的「情感/身體所有權」,引起性妒忌。 所以在當前世俗標准下,這會受到強烈的譴責。這也就意味著,人們認為性只應發生在婚姻之內。
從中可以看到,性之所以與婚姻結合起來,也只是 人為的規定 。
最後,愛與婚姻也不一定合一。
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間里,愛情並非婚姻的等式。 婚姻歷史學家斯蒂芬妮·庫茨說到,在18世紀以前,婚姻是一項社會性事業,是為了經濟和方便而進行的;同時它也是一項重要的經濟和政治制度,並非完全取決於個人選擇。政治人物的聯姻自不必說,平民百姓的婚姻往往也講究門當戶對。
那時,愛情更多是婚姻之外可能經歷的事情 :也許你會和鄰居有一段戀情,或對一起工作過的木匠產生好感,但這些內心真實的情感並不會與現實的、實用的意圖結合在一起,他們並不會想與這些熱戀的對象組建家庭—— 畢竟愛情可能稍縱即逝,但婚姻卻追求穩定實際。要是把婚姻單純建立在愛情之上,那未免有點魯莽大意了。
後來,歐洲的思想運動賦予了愛情無限的詩意,並最終讓它統治了世界,成為人們長期關系的基礎。就這樣,直到1750年左右,為愛而結婚的想法才深入人心。
發展到現在, 婚姻制度要求我們在愛情、性和家庭三方面的需求都針對同一個人。
中產階級尤其推崇這樣的觀念。因為他們手頭稍微有點閑錢,值得提高對婚姻的期待,但又沒有足夠的資本去自由放盪,因此,寄望於一個永久的合法伴侶來獲得滿足是一個很好的選擇。這背後也體現了人對永恆的渴望。
但期待越大,失望也就容易越大。曾經只是立足於現實的婚姻,現在卻還要承擔上愛情的浪漫深沉與性的激情放盪——無疑,這很會容易讓人產生失望。
例如在著名的小說《包法利夫人》中,女主人公渴望自己的伴侶既是踏實的丈夫,又是浪漫的愛人和迷人的情人,但現實卻只給了她一個純粹的丈夫,於是她便產生了無盡的失落。
在過去,婚姻由於與性和愛分離,因此如果夫妻之間感情冷淡或出軌,都很少會被視作結束婚姻的理由。但現在卻不是,這些統統都變成了禁忌,稍有點心不在焉,都會讓人無法忍受。
在一夫一妻制的當下,當說到出軌,人們會第一時間指責那個背叛者,被背叛方因此而憤怒不已也是十分有道理的。
表面上看這似乎沒有問題,但實際上,這樣的氛圍卻很容易會讓人迴避一個十分基本的事實:沒有誰會是另一個人的一切。 出軌是人的天性,一直專一才是難得。
最後總結一下,性、愛、婚三者屬性是不一樣的, 性強調激情,愛強調浪漫,婚姻強調現實穩定 。
在18世紀以前,這三者之間是可以分離的;到了現代,人們才把對性、愛、家庭的需求都統一集中在婚姻上。 表面上這一勞永逸,但這種不合理的期待也會讓婚姻更容易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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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