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貳』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在哪裡開
結婚登記如果出現問題,發現自己的信息並沒有被錄進系統,這時候婚姻狀況的證明應該在哪裡開呢?下面我們一起去看看。
一、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1.戶籍地公安局
想要開婚姻狀態的證明首先我們可以在自己的戶籍地的當地派出所去開證明,這些當地公安局是可以辦理的,辦理前一定要准備好相關的證件。一般未婚於離異的人會選擇去公安局開婚姻狀態證明。
2.婚姻登記處
婚姻證明當然婚姻登記處是可以開具的,但是個別地區也是不支持的,看當地登記處。一般去婚姻登記處開婚姻狀態證明的都是已婚人士。
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在哪裡開
1.未成年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麼在婚姻登記處的結果肯定是未婚的狀況,如果需要出示無婚姻登記證明記錄,而婚姻登記處是肯定無法出具的,這時候需要申請人到公證機關申請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公證書。
2.成年人
(1)成年人想要開具無婚姻登記證明,那麼可以直接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開,或者是當地的公安局開具證明即可。
(2)當然如果是開具證明的當事人死亡情況,這時候需要無婚姻登記證明記錄,由其利益當事人代理辦理證明的,需要提供代理人關系證明和當事人死亡證明,還應提供婚姻登記處開具的無結婚登記記錄證明。
小結:
對於想要開具婚姻狀態究竟在哪裡可以辦理的問題,上訴內容已經幫大家很好的解決了問題,希望看完能夠幫助到大家。
『叄』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婚姻狀況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需要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本人戶口本原件、原來離過婚的,應提供《離婚證》、喪偶者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證明、一張一寸照片。
『肆』 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開婚姻證明的地方有以下三種情況:
1、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需要拿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加蓋紅章。
2、離婚的婚姻狀況證明:需要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並蓋上戶籍專用章。
3、已婚的婚姻狀況證明: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伍』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一個人的婚姻狀況影響力還是比較大的,特別是在買房還有貸款的時候,必須要提供兩人婚姻狀況。如果要開具婚姻狀況,那必須要到相關部門找工作人員幫忙的。
【法律分析】
1、可以到當地公安局去開具這份婚姻狀況證明,不過要開證明必須要帶上相關證件。當然還沒有結婚的或者離過婚的人,去公安機關比較適合。2、還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如果已經結婚,比較適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當然也要帶上相關材料和證件,如果當時就是在這家婚姻登記處登記婚姻的,那麼現場調查出信息之後就能夠開具證明,也很方便。
1、如果是還沒有結婚的人,那麼去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時候,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還有戶口本,直接到當地派出所那邊申請就可以。2、如果是已經結婚了的人那麼去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時候,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另外還有結婚證,如果結婚證丟失了,那麼需要提前補辦一下,接下來再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找工作人員開具證明就可以。3、如果是離過婚的人,那麼想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話,這時候就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另外要准備離婚證,如果沒有離婚證,那也可以提供法院給予的判決書,接下來再到當地公安局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