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才子和悍婦,胡適和原配為何能相伴到老
自從20世紀初的新文化運動以來,自由的概念像三月的春風一樣席捲了中國。婚姻自由作為自由之一,已經成為年輕人追求的時尚。在新思想的影響下,知識分子勇敢地反抗舊倫理的束縛,對包辦婚姻進行了不屈不撓的斗爭。他們中的許多人已經結婚成家,甚至有了孩子。然而,為了追求愛情和自由,他們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包辦婚姻。
應該和胡適的原配妻子有關,她比較聰明賢惠。從訂婚到結婚的15年間,胡適和江冬秀從未謀面,但有書信往來。可以說,兩個人之間有沒有愛情的婚姻。胡適帶著滿滿的疑惑嫁給了江冬秀。結婚後,江冬秀很快明白了胡適的脾氣,用自己的智慧牢牢抓住了胡適。胡適的疑慮慢慢消除了,但他覺得這位女士也不錯。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離婚再婚的想法。我們不知道江冬秀用的是什麼樣的控制技能,但可以確定她是高手。
應該和胡適的婚戀觀有關。胡適雖然沒有離婚,但卻是個浪漫的才子。他和六七個女人有過轟轟烈烈的愛情,包括魏連思、曹、徐芳。這也難怪。然而胡適把愛情和婚姻徹底分開了。愛情是愛情,婚姻是婚姻。他不把愛情發展成婚姻,也不因為婚姻而放棄愛情。胡適的妻子也很聰明,明知自己的缺點,也不會阻撓他的愛情。她知道如果不放手,她只會大驚小怪,家裡雞飛狗跳。像胡適這樣的好男人,被很多女人喜歡是很自然的。
⑵ 有傳言胡適愛上表妹,胡適的老婆是怎樣處理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胡適是一個妻管嚴,胡適因為尊重老婆而經常被他人取笑。胡適的朋友圈,一般都是三心二意者,他們將自己的原配夫人糟糠之妻棄之門外。他們提倡大眾自由戀愛,並鼓勵別人不愛時應該選擇重新出發,尋找自己的精神伴侶。而只有胡適一人唱獨角戲,提倡婚姻自由,反對包辦婚姻。
結語:
從胡適的婚姻當中,我們可以看到柔情似水,不一定是女人應有的榜樣。在面對婚姻問題時,女漢子也可以撐起別樣的一番天地。恩威並施的生活態度,才能更好地解決婚姻問題。不能一味地遷就,也不能一味的放縱,堅持最初的原則,才能讓婚姻更持久的美滿,也才能讓自己不至於受到更多的傷害。當然了,重點你也得有個像胡適這么溫順的老公。
⑶ 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得以善終,真的是因為她的「菜刀」嗎
不全是因為這把菜刀,還因為江冬秀的彪悍和胡適的妥協。
眾所周知,在民國時期,才子佳人的故事很多。與此同時,民國才子,大多是渣男,比如我們經常聽到的徐志摩的三角戀。但是在眾多的風流才子中,胡適的確是一股清流。
所以呢,我覺得不全是因為這把菜刀,可能還因為胡適的懦弱,以及害怕面對流言蜚語的性格。但是呢,能善終就已經很難得了。
⑷ 胡適的愛情婚姻
胡適不滿26歲,就當了北京大學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後,他便回績溪上庄老家辦喜事,與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績溪縣北的旌德縣江村,與上庄相距約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適去上海進梅溪學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訂下了他們兩人的終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辦了嫁妝,胡家備了新房,寫信叫胡適回家成親。胡適因家道中落,店業破產
,自己學業未成,難於養家活口,故「力阻之」。
後來去美國留學,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幾年。
他們這樁婚事,也曾經發生過一點波折。江冬秀雖系名門女兒,但因父親早逝,舊家庭重男輕女,僅隨胞兄在私塾讀了一兩年書,後多荒疏,識字無多,又從小纏足,完全是一位舊式鄉村女子。她與自稱「新人物」,且在同學中小有名氣的胡適,本不般配。到胡適放洋留學,得了洋功名,村裡更是紛紛傳言,說胡適在外國娶了親,生了孩子,要與江冬秀解除婚約。胡適的母親起初並不相信,但傳說多了,也難免疑心憂慮,便去請胡適幼時好友胡近仁代寫家書,叫兒子勿違母命。
胡適自己呢,心裡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沒有文化,不會寫情書,又纏一雙小腳。胡適自然很不滿意,在家書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國生活的自由氣氛感染之下,他也曾發生一點越軌行為,談起戀愛來了。有一位美國女郎,名叫韋蓮司(Edith Williams),大學教授的女兒,學問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與胡適接觸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適遇此妙齡女子,也難逃情網,曾經朝朝暮暮與韋女士湖濱散步,月下談心,兩年間給她寫了一百多封情書。③對同在美國留學的中國才女陳衡哲(莎菲),胡適也懷著很深的情意;他們親密而諧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傾慕之情。④但胡適畢竟是一個「膽小君子」,受舊禮教傳統的束縛,終不敢接受韋蓮司的愛情,對陳衡哲也不過私心懷慕而已。胡適對母親又特別孝順,自己多年游學在外,不能奉養母親,歸期一再延誤;加上家庭經濟拮據,母親甚至「以首飾抵借過年」。這些都使胡適愧疚不已,他怎麼敢在婚姻問題上,再違抗寡母之命,而有負於母親所喜歡的江冬秀呢?何況舊式婚約,「名分」已定,使胡適對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產生了一種責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記中寫道:
冬秀長於余數月,與余訂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軒車之期,終未能踐。冬秀時往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閭之思,因以少慰。古詩十九首雲:「千里遠結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軒車來何遲?傷彼蘭蕙花,含英揚光輝;過時而不採,終隨秋草萎。」吾每誦此詩,未嘗不自責也。⑤
因此,當他接到家中照片,見冬秀也站在母親身旁,便在照片上題詩。詩的後半專寫江冬秀道:
圖左立冬秀,樸素真吾婦。軒車來何遲,勞君相待久。十載遠行役,遂令此意負。歸來會有期,與君老畦畝。築室楊林橋,背山開戶牖。辟園可十丈,種菜亦種韭。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何須趙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壽吾母。⑥
胡適信誓旦旦,表示要與冬秀同老畦畝,同偕到老。並且設想他們婚後的生活:
在楊林橋邊蓋房,辟園種菜,他教冬秀讀書,冬秀為他具酒,夫婦耕讀和樂,不必趙女鼓瑟,秦人擊缶的音樂歌吹,也可使他的母親高興,延年益壽。這是胡適關於他們愛情生活的頗具浪漫情調的一曲暢想曲。於是,胡適一方面寫信給冬秀,勉勵她多讀書識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別的理由,來自我寬解,以為舊婚約「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長成真實之愛情」。他在《病中得冬秀書》詩中寫道:
豈不愛自由?
此意無人曉:
情願不自由,也是自由了。⑦
這可以說十分准確地抒寫出了他徘徊於西方自由與東方禮教之間的極其矛盾與無可奈何的心境。1914年11月,胡適與同居的法學助教卜葛特討論「擇偶之道」,卜氏認為找對象應以「智識平等」作標准。胡適則認為:
擇婦之道,除智識外,尚有多數問題,如身體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惡,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獨重智識一方面也。智識上之伴侶,不可得之家庭,猶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對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見此間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婦智識相匹者,雖大學名教師中亦不可多得。⑧
這見解自然也有道理;而「猶可得之友朋」,卻未免有些無可奈何了。但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進步,也真使胡適高興。他接家書,中說「冬秀已不纏足」,便立即寫信鼓勵,希望她「在家鄉提倡放足,為一鄉除此惡習」。⑨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變了形,放得太晚,已無法改變小腳的模樣了。這是舊習俗舊禮教的罪惡,江冬秀也是千百萬婦女無辜的受害者之一。後來胡適一生抨擊中國舊文化,對「小腳」尤其痛惡,攻擊唯恐不力,大約與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經歷也不無關系罷。
胡適在結婚前,除了照片,從未見過江冬秀。1917年夏天回國,曾去江村,想見冬秀一面。由於舊家風俗作梗,冬秀躲在蚊帳里不肯見。胡適後來回想,說「那時確是危機一發之時」,幸虧他善於體諒人,心想「此必非冬秀之過,乃舊家庭與舊習慣之過。我又何必爭此一點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鬧起來,他們固然可以強迫他見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因此,胡適還寫信勸慰冬秀,說自己決不介意,她也不要把這事放在心上,並約定這年寒假回來結婚。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