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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婚姻登記寫什麼

發布時間:2023-08-10 18:24:24

❶ 如果妻子去世,那麼再結婚,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該寫什麼

如果說妻子已經去世,二婚,也就是在結婚之後戶口本上的婚姻情況狀況一欄仍然會顯示的是已婚。而不會特意標出是再結婚或二婚等字樣。在這一點上,戶口登記是保護了戶口本本戶主的個人信息隱私情況因此是不會過於詳細的介紹戶口本戶主的婚姻狀況。這是法律上保護個人信息的權利以及義務。唯一有所不同的是,當再次結婚之後,新更換的戶口本上妻子一欄的姓名將不是前妻的姓名,而是現任結婚妻子的姓名。因為是新的戶口本,新的婚姻狀況,新的婚姻家庭。

❷ 離婚後再結婚結婚證上會寫二婚嗎

1、結婚證上面不會顯示再婚情況;

2、在離婚辦理戶口遷移時,會在戶口本上標注為離異,再婚如果把戶口遷移到一起,派出所戶籍部門會把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變更為再婚。

相關知識:二婚辦結婚證流程

一、申請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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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願的

(4)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5)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您介紹的「再婚結婚證是否會顯示二婚」的主要內容及其相關法律知識。對於再婚結婚,結婚證上面不會顯示再婚情況。希望我們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時候給到您一些幫助

❸ 離婚後再婚戶口本怎麼寫結婚證上怎麼寫

離婚後再婚的戶口本一般填“已婚”。如果要變更戶口本婚姻狀況,是需要本人去戶籍登記機關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結婚證上一般來說不會寫有關二婚一類的內容,和第一次結婚的結婚證一樣,但是婚姻登記機關只是對於符合登記結婚條件的當場會給予登記,並發給結婚證,對於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會說明理由拒絕辦理。

二人相遇並且結婚實屬不易,所以在婚姻生活過程中,應該珍惜彼此在一起的機會,不要因為一件小事情就要離婚,這樣的話二人的生活才會幸福美滿。

❹ 二婚再婚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怎麼寫

法律主觀:

戶口本不會顯示二婚,離婚後再婚,如果辦理了戶口本信息更正,戶口本上顯示已婚。但戶籍管理系統不會自動生成,需要當事人自己申報。戶口本信息婚姻狀況的填寫根據本人的情況,已結婚的填「有配偶」,結婚後配偶死亡的填「喪偶」,結婚後離婚的填「離婚」,離婚後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婚姻狀況一般分為未婚、已婚(有配偶)、喪偶、離婚四類。離婚後再婚,又離婚,即使再再婚而再再離婚,在戶口本上也只是顯示「離婚」或「再婚」。不可能給你填上「二婚」「三婚」或「二次離婚」「三次離婚」的。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明運如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悄寬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激啟人無配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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