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家庭案件應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法律分析:(1)離婚案件:婚姻關系證明;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雙方經濟收入的證明材料;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2)撫育案件:戶口簿或其他證明被告負有撫育義務的證明材料;屬離婚後的子女撫育糾紛,應提供離婚證據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有關雙方經濟收入及撫育能力的證明材料。(3)扶養案件:原、被告之間存在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原告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有關經濟狀況及身體狀況的證明材料;有關被告經濟收入和經濟負擔能力的證明材料。(4)贍養案件:原、被告之間存在贍養關系的證據材料;原告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有關經濟狀況及身體狀況的證明材料;有關被告經濟收入和經濟負擔能力的證明材料;要求解決住房的,應提供雙方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要求變更贍養費的,應提供原承擔贍養費數額的協議書、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5)收養案件:原、被告之間存在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公證收養應提供公證書,協議收養應提供協議書,事實收養應提供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材料;養子女系未成年人的,應提供其出生證明或戶口簿,以及送養人的姓名、住址;在解除收養關系時要求補償收養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應提供所支出費用的證據;養父母要求養子女贍養的,應提供雙方的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有共同財產的應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共同財產為房屋的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有債權、債務的,應提供債權、債務的證據材料;居住公房的應提供租賃關系的證明材料。(6)解除同居關系:雙方同居關系的事實證據;生有子女的應提供子女出生的證明材料;財產清單(參照離婚財產清單填寫)。(7)非婚生子女、棄嬰確認生父母:醫院出生證明,親子鑒定報告;單位、派出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民政部門出具的領養證明。(8)監護權糾紛:監護權的有關證明,法定監護關系須提供戶口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指定監護須提供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書面或口頭指定監護的證據;被監護人身體、財產情況的證據材料;被監護人系精神病人須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貳』 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品牌型號:iPhone13
系統版本:ios16
軟體版本:津心辦2.0.30
婚姻證明可以在津心辦app的辦事選項進行辦理。具體辦理步驟如下:
1、點擊辦事
第一步我們打開「津心辦app」,然後點擊界面下方的「辦事大廳」選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叄』 想查對方的婚姻關系是否離婚,在哪裡可以查到
想要查詢對方婚姻關系,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和公安局去查詢。不過這里有一個情況,那就是婚姻關系屬於個人隱私,普通人沒有查詢資格。除非我們能拿出合理的證據,證明對方婚姻狀況會對自己造成影響。正常情況下,普通人是無法查詢的。
目前我們國家的婚姻登記或者婚姻狀況查詢,還屬於內網的形式,普通人無法聯網查看。除非是本人拿著自己的證件,去查詢本人是否“被結婚”或者“被離婚”。這里還有一種情況,是通過法律的形式,在得到司法機關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到相關部門去查詢。
3、隱瞞婚史不算犯罪關於婚姻關系,只涉及到兩個罪名,一個是騙婚,一個是重婚。然而隱瞞婚史都不包含在這兩項里,在一定程度上如果自己想要隱瞞,也不是什麼難事。對於那些已經結婚的人,也不會為了這件事去追究。當自己遇到相關事情的時候,只能協商離婚或者原諒。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隱瞞婚史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造成了相應的損失,最多是賠償和道歉。畢竟隱瞞過去的個人信息,不會對結婚造成實質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也就不存在相應的法律約束。
『肆』 婚姻家庭案件應提供的證據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婚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2、婚後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
3、子女情況的證明。
4、財產、經濟狀訴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伍』 哪裡可以調查離婚證據
律師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有二種方法。第一種,建議當事人自行調查。如果夫妻尚在一處居住,可以讓當事人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時,發現對方存摺或銀行卡,將相關材料復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信息查到。第二種,通過法院查詢。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想要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必須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而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於當事人的權益都能高度重視。因此,對於不知道存款的具體開戶行和賬號,法官一般會表示拒絕查詢。另外,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外,一定要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請求法院列印存取款明細。實踐中,除了合法途徑外,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我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當事人採取此類手段的。
『陸』 結婚證可以在哪裡查詢
1、結婚證可以在手機支付寶查詢。查詢方法:首先讓對方手機打開支付寶,在搜索欄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打開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小程序。在中間部分,會看到一個我的證照欄目,點擊添加證件照。在添加證件照裡面,會看到很多證據類型,比如身份證、山或駕駛證、結婚證等等。可以看看對象的這些證件是否是真實有效的。這里只打開結婚證。如果已經經過了實名認證,這里就會自動關聯本人結婚證的一個狀態。如果沒有結婚,會顯示證件缺失。支付寶裡面都是經過人臉識別的,作假的幾率幾乎為零。這樣就可以很方便地判斷對方是否存在婚史。
2、結婚證信息查詢方法:婚姻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本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查閱,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方才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衡並人的婚姻關系,可以持單位介紹信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當事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需要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使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使用;
使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泄露婚姻登記檔案咐唯跡的內容,不得破壞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使用檔案符合上述規定,可以查閱。電子檔案查詢需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