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口遷移證上婚姻狀況寫錯了.怎麼辦
你可以帶上你的結婚證或者離婚證到你當地的派出所修改你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但是如果你是已婚人士,並且已離婚,那麼你的戶口本是不能修改成未婚的,只能更改為已離婚。
法律依據:以浙江省為例,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第五十八條規定:
公民的籍貫、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狀況、服務處所和職業等戶口登記項目發生變化或者出現差錯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登記。
【拓展資料】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戶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在《辭海》(1989年版)中對戶的含義有六種解釋,其中有兩種是對我們常說的戶口管理中的戶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國當前的戶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戶的,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立戶的稱為家庭戶,而把以「無血緣關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戶的,即由業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戶的稱為集體戶。家庭戶是戶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當時諸國征戰,人口成為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賦稅、夫役、兵丁,皆出於人口。人類進入信息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范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礎,戶口管理也就成為近現代社會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統,其限制甚至鎮壓職能將完全褪去,而協調、服務職能不斷增強。因此,戶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以便為公眾生活、群體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和國家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
B. 怎麼樣修復婚姻
首先要承認錯誤
第一,主動承認錯誤。
如果你的婚姻有問題,你應該如何逐步修復你的婚姻?當問題出現時,首先你應該學會從自己身上找出原因,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在婚姻中,承認錯誤並不難。如果你在婚姻中太在意自己的面子,你得到的只會是感情破裂,懂得主動承認錯誤,既能平息對方的情緒,又能給對方一個台階,這樣雙方才能有溝通,更好的一步步修復婚姻。
第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要修復婚姻,關鍵還是要解決你們之間存在的婚姻問題,只有解決了問題,雙方才能更好地溝通,那麼如何一步一步地解決問題呢?有兩種方法可以找到問題,一種是雙方從自己身上找到問題,另一種是尋求第三方的解決方案,另一種是從第三方的角度看待自己,找出問題所在,指出婚姻中存在的問題,一旦發現問題,你就可以更好地考慮解決方案,重新修復婚姻。
第三,明確自己的底線。
我們應該知道如何向對方明確自己的底線和原則,這樣雙方才能更好地尊重和理解。那麼如何在修復婚姻的過程中建立雙方的底線和原則呢?首先,我們應該清楚地向對方表達我們修復婚姻的態度和立場,其次,我們應該知道如何承認錯誤和包容,最後向對方解釋我們的原則和底線,這樣修復婚姻才是最好的,也更有利於未來婚姻的穩定。
第四,增加吸引力。
在一步一步修復婚姻關系的過程中,我們也應該知道如何增加我們的吸引力。如果你有足夠的吸引力,能夠抓住對方的目光,那麼我們可以有效地幫助你修復婚姻,因為對方被你吸引了,那麼他回到家庭的想法就會更強烈。我們應該如何增加我們的吸引力?適當改變你的外在形象,增加對方對你的新鮮感,其次是提高你的內在修養,增加你的神秘感,然後堅持這一步步修復婚姻,會讓你的修復效果更高。
C. 購房登記婚姻狀態錯誤怎麼做變更登記
法律分析:拿結婚證去戶口所在村(居)委會出張已婚證明,再拿結婚證和證明到戶口管理處變更。戶口本上面的婚姻狀況是公民在落戶口時的情況,不是作為界定婚姻狀況的依據,原因是,戶口本列印後幾年都在使用,期間發生的變化有的只是在公安機關內部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上體現,由於公民不定時列印新的戶口本,那舊的戶口本上還是體現原有的戶籍信息。所以只要有的業務需要婚姻狀況的都需要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而不是使用戶口本來證明。辦理房貸要求證明婚姻狀況不能使用戶口本,必須用婚姻登記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才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D.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寫錯怎麼改
當事人戶口本登記的婚姻狀況有誤,當事人可以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到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變更戶口本登記的婚姻狀況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