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婚姻索取財物有什麼用

婚姻索取財物有什麼用

發布時間:2023-07-27 23:54:15

婚姻法名詞解釋什麼叫「借婚姻索取財物」

借婚姻索取財物,主要是指男女雙方自願或基本自願結婚,但一方卻以對方給付一定的財物作為結婚條件的行為。
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人,為滿足個人的物質願望,把自己的婚姻建立在金錢基礎上而不是愛情基礎上,這種行為不僅會給對方及家庭造成生活困難,影響自己和他人的婚姻家庭生活,而且不符合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道德觀,妨礙婚姻自由原則的實施,所以我國的婚姻法歷來都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② 女方以婚姻名義索取的財物,離婚後應該如何處理

女方以婚姻名義索取的財物,如果後來兩個人離婚了,是可以要回的。但是也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的,一般情況下來說,結婚時間不長的話,是可以酌情返還的,有原物的,返還原物,沒有原物的,也可以折價或者是賠償。我們政府已經在提倡不能要天價彩禮,不能借著結婚的名義大肆的索要錢物,但是倡議是好的,執行起來是難的,還是有很多的人在借著結婚索要天價的財物。那麼如果結婚之前給了很多的財物,但是卻離婚了,應該怎麼處理呢?

如果兩個人結婚比較短的情況下,就比如兩年之類,這個時候那些財物應該返還,或者是折價賠款,都可以。如果因為這些索要財物的行為造成了男方的生活困難,也要返還。但是如果結婚的時間很長,而且男方的條件優越,女方的生活困難,這樣的就不用返還了。具體來說,還是要看雙方的情況。

閱讀全文

與婚姻索取財物有什麼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梁講故事如何讓一個人順從你 瀏覽:99
聽聞愛情十有九悲怎麼幽默回復 瀏覽:407
西藏經濟開發區是什麼單位 瀏覽:284
小孩想聽睡前故事怎麼辦 瀏覽:122
68男猴配66女馬婚姻怎麼樣 瀏覽:647
曹操多疑殘暴的故事是哪個 瀏覽:270
婚姻的殺手是什麼心理 瀏覽:709
什麼樣的愛情才是持久 瀏覽:666
婚姻怎麼維持甜蜜蜜 瀏覽:474
為什麼邊城的愛情美 瀏覽:977
婚姻中惡心怎麼辦 瀏覽:839
幸福河經哪裡流入湘江 瀏覽:674
成語故事類的成語有哪些 瀏覽:430
簡單的說什麼是愛情 瀏覽:105
東莞哪個城市出美女 瀏覽:37
初次出去打工怎麼辦健康出行證 瀏覽:767
考量國家經濟發展堅持什麼原則 瀏覽:738
行政事業單位用電費怎麼繳納 瀏覽:500
愛情公寓有哪些名著 瀏覽:947
多少愛情毀在了追尋三觀一致 瀏覽: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