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政局上班時間
按正常來說,一般民政局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時間為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後。為了給新人提供方便,部分地區的婚姻登記處已經有周六也實行正常工作。
法律分析:
按正常來說,一般民政局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時間為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後。為了給新人提供方便,部分地區的婚姻登記處已經有周六也實行正常工作。節假日等一些特殊日子則另行通知。民政局在許多特殊的節日也會上班,方便新人的登記工作。民政局上班時間是周一至周五,周末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通常民政局工作人員不上班,因地區不同,其具體的時間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按照相關規定,各市各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情人節、除夕、五一勞動節以及國慶節等特殊的日子,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領結婚證是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而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理應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正常來說,一般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 婚姻登記處一般上班時間是幾點啊
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是一般是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中間會有休息時間,每周的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有的地方周六會安排人員值班,所以具體的上班時間建議咨詢當地的民政局。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3. 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是什麼時候
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一般型兆游為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卜銷8點到12點,下午:2點30分到5點30分,不同的地區,時間也會不同。因為婚姻登記處屬於事業單位,所以周六和周末是不會上班的。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根據規定,各市各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進行婚姻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需要帶上彼此的身份證、戶口本。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如果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該到戶籍所在地進行補辦。此外,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名字和身份證號碼應該一致,如果不一致應該猜缺去派出所改正並蓋章。
4. 婚姻登記處一般什麼時候上班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處的工作時間如下:1、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2、上頃螞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但不同的地方上班時間各不一致。內地有的朝九晚五,有的與其他盯乎陪機關單位上下班時間一致;部分地區對於特殊日子,如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凱蠢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5.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民政局屬於國家機關單位 民政局婚姻登記 處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法定節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辦理結婚證 建議避開節假日,特殊日子,避免扎堆現象 辦理結婚證需要以下材料: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 結婚 (自主把握)。 2、 結婚年齡 :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 離婚 、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 結婚登記 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 身份證 。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記 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放 結婚證 ,可提前把需要復印的資料復印好,節省時間!
6. 婚姻登記處幾點上班幾點下班
一、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
按正常來說,一般民政局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時間為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後。為了給新人提供方便,部分地區的婚姻登記處已經有周六也實行正常工作。節假日等一些特殊日子則另行通知。
二、結婚證辦理需要攜帶的證明:
1、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戶口本(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三、結婚登記處的業務范圍
1、初婚登記: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寫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
2、再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持離婚證件。復婚屬於結婚的一種。
3、離婚登記: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應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要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7. 結婚登記處幾點上班時間
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是上午8:30到11:30,下午13:30到17:30。一般上班時間是:周一到周五,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不上班。按正常情況來說,民政局上班時間通常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時間是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後。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