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法一共多少章多少條
《婚姻法》共六章,五十一條。但新的《民法典》已經開始施行,屆時《婚姻法》的相關條文將被廢除。對於家庭關系以及男女雙方的婚姻問題的解決,將適用《民法典》的相關內容。
『貳』 新婚姻法有多少條其中離婚條件的規定有哪些
新 婚姻法 有多少條?其中 離婚條件 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調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分為六章包括結;婚、 家庭關系 、 離婚 、 家暴 遺棄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等內容,共五十一條。內容以調整婚姻關系為主,同時涉及家庭關系方面的各種重要問題。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 自願離婚 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 。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的; (二)實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 復婚 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 撫養 ,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 債務 ,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人們的生活中,離婚一詞對於現代人來說沒有那麼敏感了,也是夫妻雙方已經到了無法共同生活的地步才做出的選擇, 離婚後關於 房產糾紛 的很常見,誰也不希望這種不幸發生在自己的婚姻里,對於還在沉浸愛情喜悅中的小倆口來說,婚前了解新婚姻法其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合法的保護自己在婚姻里的合法權益。
『叄』 國家的新婚姻法怎麼規定的
國家新婚姻法的規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婚姻法規定是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禁岩畢野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2.新婚姻法新規定內容是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全文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結婚、 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數攜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粗喊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肆』 婚姻法一共有多少條
《婚姻法》共六章,五十一條,包括總則、結婚、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但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新的《民法典》開始施行,屆時《婚姻法》的相關條文將被廢除。宴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緩漏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擾祥爛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伍』 新婚姻法的規定
一、新婚姻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