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內財產協議如何寫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夫妻選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簽訂婚內財產協議。婚內財產協議的簽訂不僅能體現夫妻之間的關愛和互相信任,也能確定財產歸屬問題,減少家庭里的決策紛爭。
婚內財產協議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夫妻雙方對夫妻的財產歸屬和債務承擔進行約定的協議。婚內財產協議一般包括夫妻雙方的個人信息、婚姻登記情況和協議簽訂情況、夫妻對財產和債務的約定以及簽名幾個部分。在簽署時,需要注意協議僅能對財產進行約定,約定不要以離婚為前提,也不能約定凈身出戶等情形。協議簽署完畢後,要及時辦理相應的財產變更手續。
婚內財產協議要點
如何寫好一份合法的婚內財產協議,更好地維護自己和配偶的合法權益呢?
通常而言,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分為五個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夫妻雙方的個人信息。其中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地址以及聯系方式等。
第二部分,夫妻雙方的婚姻登記情況以及協議簽訂的情況。其中包括結婚登記時間、協議簽訂的原因以及雙方是否自願簽訂。
第三部分,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其中包括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具體信息和分配情況。
第四部分,夫妻對債務的約定。其中包括債務的具體信息和責任分配情況。
第五部分,簽名部分。其中包括協議生效時間和份數的約定以及夫妻雙方的簽名和日期。
婚內協議的注意點
現實中,夫妻雙方私下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往往會存在一些瑕疵,在婚內財產協議上落筆簽字前,請注意審核協議內容是否涉及到以下四點:
1、婚內財產協議僅能對財產的歸屬問題進行約定,如果約定涉及撫養權等包含人身性質的權利的歸屬,該約定是無效的。
2、盡量避免在財產協議中直接約定「凈身出戶」。如果作出該約定後,對方不履行的,基於公平原則,很難通過訴訟方式要求對方履行。
3、在財產協議中不要以離婚為前提條件,比如「假如雙方離婚,房產歸一方所有」。這種約定視為附條件的約定。在訴訟中,如果對方反悔,該約定視為未生效。
4、簽署完協議以後,要及時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將夫妻個人財產約定為共同財產,或者約定將財產給子女,實際屬於贈與,在財產權利轉移前,贈與方有權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