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結婚檔案去哪查詢
可到新化縣民政局查詢。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第十四條婚姻登記檔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移交:(一)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在本單位檔案部門保管一定時期後向同級國家檔案館移交,具體移交時間由雙方商定。(二)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鄉(鎮)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向鄉(鎮)檔案部門移交,具體移交時間從鄉(鎮)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每年的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副本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三)被撤銷或者合並的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按照前兩款的規定及時移交。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慶物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含旁為有談差橡效。因此,查詢婚姻檔案應當由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貳』 結婚證檔案在哪裡調取
需要調取婚姻檔案的,當事人可以帶是婚姻證、個人身份證明等的材料到結婚時的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相應的結婚檔案。如果查本人的結婚證,拿本人的戶口或身份證民政局辦證中心查詢即可。查他人結婚證只有通過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或律師攜法院立案證明到聯網後的任意一個婚姻登記點查詢。結婚證網上查詢要等到婚姻登記實現全國聯網,建立結婚證網上查詢系統後,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結婚證查詢怎麼進行真偽查詢:
1.目前婚姻信息沒有全國聯網,所以結婚證信息在網上是查不到的。
2.結婚證婚姻信息只能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3.查詢信息是有有許多條件限制的,公民個人是無法查詢的。
4.婚姻登記屬於公民個人隱私,其內容不是隨便能查閱的。
5.北京、深圳、上海、廣州結婚證查詢系統。
婚姻登記的條件與程序:
(一)結婚登記
1.結婚登記的條件: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未達到結婚年齡的;非雙方自願的;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二)離婚登記
1.離婚登記的條件:
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結婚登記不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公民如何查詢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哪些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叄』 結婚證在哪裡查詢
結婚證的查詢方式:
由登記結婚的當事人,攜帶其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查閱申請即可。若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查詢。
結婚證辦理部門:
結婚證在民政部門辦理。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結婚證辦理需要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結婚證在哪辦才受法律保護,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9、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10、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仔答;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燃拆、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念段慧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肆』 如何查詢個人的婚姻信息,怎樣查自己的婚姻登記
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查詢,也可以在當地的報紙上查詢。查詢個人婚姻信息的時候需要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離異的需要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個人婚姻信息涉及隱私,不隨意提供,以免個人婚姻信息被他人利用。婚姻信息查詢的范圍包括:1、查詢個人婚姻登記錄證明。2、查詢個人離婚登記錄證明。」離婚證丟失或者損毀的,可以持戶口本和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3、查詢個人生育情況證明。」生育過孩子的,持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部門查詢。」4、查詢個人單身證明。」一個人單身證明地址是一個地方,不是全國通用的。」
『伍』 如何查詢婚姻登記檔案
如何查詢婚姻登記檔案
一、查詢資格
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派備圓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滾棗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查詢辦法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因故不能親自前往塵塌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