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洛陽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信息
地址: 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區九都路與芳林南路交叉口居然之家5號門5層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0379)63285607
地址: 洛陽市澗西區周山路與銀川路交叉路口向東北約50米(和順園)
工作時間: 夏季 15:00-18:30;冬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
聯系方式:
地址: 洛陽市老城區狀元紅路(建業住總定鼎府南側約250米)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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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洛陽市欒川縣幸福路與八一路交叉路口西北側(欒川縣中醫院西南側約50米)
工作時間: 夏季 15:00-18:30;冬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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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文化路35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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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朝陽大道文博藝術中心東北區便民中心3層D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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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永寧大道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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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吉利區中原路333號區政府3層307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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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河南省洛陽市嵩縣文化路35號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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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申請、審查和登記領證是結婚登記流程的三個環節。
(一)申請
符合申請結婚登記要求的持本人登記照片、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登記的申請,雙方在現場填寫好申請結婚登記的文件。
申請結婚登記的證件、證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例如,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有本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檢證明、本人單身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血親關系的聲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等材料,若離過婚的申請再婚,還應攜帶離婚證件。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包括華裔、常駐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定居中國的外國僑民),需持有本人有效護照或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二)審查
婚姻登記處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與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無誤,如有不明之處,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要求當事人提供與結婚登記申請相關的材料。
(三)登記(領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情侶會給予婚姻登記,然後發放結婚證;對離過婚的當事人,婚姻登記機關通常會注銷離婚證;必要時,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會出具書面聲明,說明不能給他們進行結婚登記的理由。
離婚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的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請
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的),提出申請,並按規定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男女雙方的結婚證;
2、符合規定的相關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港澳台通行證、護照等;
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
工作人員會按照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次審核。離婚申請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的受理回執單。如果與離婚登記申請條件不符,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出關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的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有不願離婚的想法,可以持相關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證、《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回執單可書面說明情況),到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好相關文件,如《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對資料核實無誤後,發給關於撤銷離婚登記申請的確認單。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離婚證,當做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處理。
(四)審查
從離婚冷靜期期滿後三十天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天屬於節假日的話,以節假日後第一天作為期間屆滿的日期),離婚夫妻應當按相關規定攜帶有效證件及材料,如當事人的照片、結婚證、身份證或護照、離婚協議書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處按規來執行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給予離婚登記辦理,必要時婚姻登記機關可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五)登記並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規定,給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2. 江干區婚姻登記處在什麼地方離婚呢
杭州市江干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杭州市江干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之家L樓201室。離婚登記也在同一個地方。
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雙休日只受理預約結婚登記和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業務,國定假不受理任何業務。
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耒陽市婚姻服務中心搬哪裡擴展閱讀:
江干區婚姻登記處相關規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必須符合以下實質要件:
(1)雙方均無配偶;
(2)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已滿22周歲,女方已滿20周歲;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同時,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還應當滿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1)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3)提供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杭州市江干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參考資料來源:杭州民政局官網-婚姻登記
3. 黃岡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信息
地址: 宏泰路5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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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滬蓉大道8號(車管所對面)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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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黃岡市英山縣溫泉鎮溫泉路99號英山縣民政局對面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地址: 團風鎮羅家窯小區95號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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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齊昌大道33號附近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0713)7235873
地址: 金石路18號附近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夜市路96
工作時間: 09:00-19:00
聯系方式:
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申請、審查和登記領證是結婚登記流程的三個環節。
(一)申請
符合結婚登記要求的持相關證件、證明和3張登記照片,共同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現場填寫申請登記結婚所需填寫的聲明。
結婚登記申請所需的證明材料應視個人情況而定,如內地居民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檢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單身無配祥備偶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無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如果是離過婚的,還需攜帶離婚證件。
外國人,如常駐我國的外國人、外籍華人等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有本人有效護照或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有效的臨時來華居留證件、能有效證明自己婚姻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對當事人的申請進寬洞行審查,查明證件、證明是否與結婚條件相符合,如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明,當事人會被婚姻登記機關詢問,必要時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並領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會予以登記,然後進行結婚證的頒發;對於有離婚經歷的,婚姻登記機關通常會注銷離婚證;必要情況下,婚姻登記處還會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離婚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慎宴枯的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請
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需要離婚的雙方根據要求簽訂離婚協議書,一起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並按規定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合規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港澳台通行證、護照等;
3、現場填寫的與離婚登記有關的申請書。
(二)受理
工作人員會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經由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如果與離婚登記申請條件不符,不予受理,登記員可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告知書。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回執單找不到的可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需求,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給當事人發放《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書》,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確認單(存根聯)一並存檔。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離婚證的,當做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處理。
(四)審查
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那麼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日作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離婚夫妻應當按相關規定攜帶有效證件及材料,如雙方近期免冠照、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護照或通行證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按規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處按規來執行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當事人,不給予離婚登記辦理,必要時婚姻登記機關可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五)登記並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和規范》規定,予以登記並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