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跨國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是指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在我國居住的外籍僑民及無國籍人等)之間的婚姻。根據我國法律的一般性原則,婚姻效力應以符合婚姻締結地的法律為前提條件,只要在婚姻締結地合法,我國法院一般認定其合法性。但我國的法院要求對國外登記結婚的結婚證書進行認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❷ 跨國結婚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一)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三)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四)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❸ 涉外婚姻一方在中國工作的問題
有區別。就是工作簽證可以光明正大就業。但是受用人單位轄制。
如果是結婚後辦理探親簽證(旅遊簽證的一種)就不能工作。不過可以兼職別被外專局抓到就可以。結婚探親簽證比真正的旅遊簽證好。時間長。如果你自己有能力自己租房(住房)可以辦探親簽證。在中國想去哪裡都可以。不過你現在有工作簽證就要工作簽證比較好一點。因為今年三月份新政策改變。凡想在華就業的外籍人員,如果不是就業簽證統統要回所在國籍申請才可以到中國就業。以前在香港就可以申請,現在不行了。造成許多地方沒外籍人員。許多公司都是偷偷的聘請持旅遊簽證的人上班。外專局人查到就要罰款。
❹ 跨國婚姻中介是否違法
涉外婚姻中介如雨後春筍般以高調的姿態佔領市場,並且均打著合法的旗號,涉外婚姻中介真的合法嗎?通過涉外婚姻中介選擇終身伴侶是否會遇到風險?接下來跟小編一起好咐來看看吧。❺ 跨國婚姻中介在中國是法律禁止的嗎
你好,不管中介是否合法主要是跨國的人要有明確規定。
一、要慎重對待跨國婚姻,中國和境外對涉外婚姻均有相關法律規定,不要輕信介紹人的花言巧語,以防上當受騙。
二、要查看外籍女子的證件,要有我國的合法簽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者將受到罰款或拘留和遣送出境的處罰。
三、婚後外籍配偶不能隨意就業,非法就業者將被依法處罰。
四、結婚前男女雙方要相互了解,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減少婚後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而出現離婚、逃婚現象。
五、婚前應帶外籍適婚對象參加健康體檢。
六、外籍新娘首次入境辦理的簽證屬於旅遊簽證,只有1個月的時效,需在簽證到期前離開。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❻ 如何做好涉外婚姻工作
法律分析:為了確保婚姻穩定與安全,國內一方有必要到相關民政部門或請專業律師進行婚前咨詢,充分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對方及其所在國基本情況,防止上當受騙、輕率結婚,為今後不幸福的婚姻或離婚危機埋下隱患。涉外婚姻是市場經濟發達,與國際接軌的體現,隨著中國經濟發展,人口外流量增多,涉外婚姻會越來越多,祝願涉外婚姻當事人幸福、快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一百一十二條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❼ 跨國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跨國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隨著國際間交流的便捷化,跨國婚姻是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由於雙方國籍的不同,因此在締結婚姻關系時相對於同國際締結婚姻關系要稍微復雜一些,那一般跨國婚姻需要什麼手續?以下我為大家整理跨國婚姻需要哪些手續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跨國婚姻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三)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二、跨國婚姻要哪些證件
跨國婚姻結婚申請所需證件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中外跨國婚姻結婚申請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港澳同胞:
(1)港澳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託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3、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中外跨國婚姻結婚申請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三、跨國婚姻能落戶口嗎
1、跨國婚姻子女,只要符合國家戶籍法的是可以帶上出生證明,父母居民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資料到中國國籍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2、除香港、澳門以及台灣以外,中國大陸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因此若公民具有外國國籍以後是無法在中國辦理落戶手續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明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在中國申請辦理落戶:
(1)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2)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3)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❽ 請問在合肥民政局辦理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哪些手續1011-02-12周六民政局正常上班嗎2-12號也是我的生日。
安徽省公民與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結婚登記
一、申辦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結婚和無配偶;
3.當事人一方必須是安徽省常住戶口;
4.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安徽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並領取《結婚證》。
登記處提供拍攝證件照服務,當事人可自願選擇。
二、申辦材料:
1、省內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請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華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請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證明。
4、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請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5、說明:
1、當事人須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接待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下午5:30
三、辦理程序:
受理:當事人出示證件、證明(外文證明須翻譯成中文)→審核(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
四、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五、辦理機構:
安徽省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
六、辦理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號「安徽民政大廈」7樓701室。
七、接待時間: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雙休日、法定節日期間不受理登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