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因為戶口本和結婚證名字一字之差無法辦理離婚怎麼辦
凡事都有解決問題的辦法,首先你們結婚的時候,肯定要帶戶口本的,既然帶了戶口本,辦理結婚證登記處,酒應該按照戶口本上的名字填寫一致,現在出現了這種情況,你可以找當時辦理結婚證的經辦人員和婚姻登記處進行糾正。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找你的村委會或者是社區出具證明就是糾正。另外,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的名字應該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話,你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可以直接到公安戶籍部門去進行糾正也可以,總之你的問題一定會解決的。
㈡ 老式結婚證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一、老式結婚證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1、老式結婚證名字寫錯了的處理方法如下:
(1)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
(2)當事人因為姓名變更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的,申請時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老式結婚證換新證需要什麼材料
老式結婚證換新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雙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
2、原結婚證或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
3、雙方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申請補領時當事人所持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與婚姻登記檔案不一致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信息變更的證明材料;
5、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遺失或者難以查證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檔案遺失或者難以查證的證明和能證明婚姻關系的充分證據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