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異地結婚證怎麼辦理
一、異地結婚證怎麼辦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異地結婚遷移戶口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B. 異地結婚證怎麼辦理
異地領結婚證的方式:當事人應當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無配偶、非禁止結婚近親屬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一同前往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登記機關審查相關材料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當場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