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才算是夫妻
我認為:夫妻就是以愛為紐帶,以婚姻登記的形式結合成配偶的一種法律關系稱謂!
我認為夫妻關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種要素:
一是要有夫妻的愛:
總之,我認為:夫妻就是男女雙方因為愛情通過婚姻登記的形式結合成配偶的一種法律關系稱謂。他們也是以愛和情為紐帶,以組建家庭為載體,互敬互愛,相攜相伴,同甘共苦,風雨同舟,共同攜手並肩地承擔起養老育幼家庭責任的利益共同體,目的是在奉獻社會中享受幸福婚姻生活!
『貳』 什麼是夫妻
夫妻是在存續中的婚姻關系中男女雙方的稱呼,又稱為配偶。夫妻關系是家庭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從法律上講,夫妻關系包括夫妻人身和夫妻財產的權利義務關系。夫妻關系 人身的夫妻關系: 夫妻人身關系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個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1.夫妻雙方地位平等、獨立。婚姻法第2條第3款對夫妻雙方地位平等、獨立內容做了明確規定。這是憲法中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其核心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個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權利,負擔義務,互不隸屬、支配。夫妻雙方地位平等貫穿於整個婚姻法,表現在人身關系、財產關系、子女撫養等多個方面,是一個總的規定。 2.夫妻雙方都享有姓名權。婚姻法第14條規定,作為人身權的姓名權由夫妻雙方完整、獨立地享有,不受職業、收入、生活環境變化的影響,並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內)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願地行使、處分其姓名權。這還體現在子女姓名的確定上,對子女姓名的決定權,由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即子女既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還可姓其他姓。 3.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婚姻法第3條第3款、第4條對夫妻雙方所負的忠實義務做了規定。忠實義務主要是指保守貞操的義務、專一的夫妻性生活義務、不為婚外性行為。其具體有:不重婚;不與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姦與姘居;不從事性交易等。法律對夫妻間同居的權利和義務未做明確規定。一般認為,權利的行使與義務履行以正當、合理為限,並因其具有強烈的人身性,而不能被強制執行。違反忠實義務不僅傷害夫妻感情,還不利於一夫一妻制度的維護。法律對忠實義務的規定為追究各種侵犯婚姻的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4.夫妻雙方的人身自由權。婚姻法第15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或他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這是夫妻雙方各自充分、自由發展的必要和先決條件。夫妻一方行使人身自由權以合法、合理為限,並應互相尊重,反對各種干涉行為。 5.夫妻住所選定權。婚姻法第.9條對此做了規定:夫妻一方可以成為另一方家庭的成員,夫妻應有權協商決定家庭住所,可選擇男方或女方原來住所或另外的住所。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暴力行為法行為。 7.計劃生育義務。
『叄』 何為婚姻,何為夫妻
婚姻就是法理上的男女關系。夫妻就是婚姻內的男女關系。家庭就是以夫妻為主體的家人之間的關系。對於幸福的理解只能說是因人而異。
『肆』 什麼是夫妻關系
夫妻關系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個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切該種關系一般以結婚登記為產生要件。即男女雙方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後,才會產生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伍』 什麼是婚姻什麼是夫妻
您好!
婚姻,泛指男女之間的結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戶成親,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會、情感、經濟、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雙方家長稱「親家」或「姻親」。
普遍認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已有地區認同同性婚姻。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
夫妻指生理成熟的男人和女人以婚姻為紐帶結為一體的各自以自己所能無條件幫助和成就對方需要的家庭主要角色關系。夫妻一旦結為一體,就自然形成有次序的家庭角色關系。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陸』 什麼叫夫妻它的含義是什麼
夫妻:丈夫和妻子。一般由婚姻關系確立。夫妻關系的確立,一般由民政部門確立男子與女子抱著美好的願望,結為夫妻。一為延續後人、二為共同健康。即人類才有如此美好的人生形態,是指生理成熟的男人和女人以婚姻為紐帶結為一體的各自以自己所能無條件幫助和成就對方需要的家庭主要角色關系,男人叫丈夫,女人叫妻子。夫妻一旦結為一體,就自然形成有次序的家庭角色關系。
①《易·小畜》:「輿說輻,夫妻反目。」
②《漢書·灌夫傳》:「於是 夫 見,曰:『將軍昨日幸許過 魏其 , 魏其 夫妻治具,至今未敢嘗食。』」
③《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有婦女曾見過 秋芳 的,便道:『這般一對夫妻,真個郎才女貌!』」
④洪深 《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 魏小姐 :現在的夫妻,稍為做出點愛情,人家就覺得特別,不能放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