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孩子兩歲了我還能當兵嗎
如果你孩子上了戶口,並在當地派出所有登記,同時你的戶口上也註明:已婚。那麼你就不能當兵了。如果你是農村習俗,訂婚,而未生育的話,還是可以考慮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徵召條件是:未婚。部隊允許的結婚年齡是男25歲,女23歲。你提前結婚,違反了部隊的規定。今年有些地方已經開始了徵兵動員。大部分地區是7月開始報名,8月體檢政審等。9月入伍。 從你現在已經有孩子的情況看,說明你結婚時的年齡大約在18歲。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給你登記的負責人本身就是違法的。同時你也是違法結婚的。
Ⅱ 有家有孩子還可以當兵嗎
理論上可以,但如果符合婚姻法規定,那麼學歷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所以,只要學歷符合要求,有家庭也是可以當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