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過年放假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民政局是國家行政機關,嚴格按照國家法定假日調休。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第二條: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㈡ 結婚登記處什麼時候放年假
法律分析:1、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2、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 班。3、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 班。5、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6、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7、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㈢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正月十五休息嗎
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正月十五是休息的。
因為元宵節是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放一天假的,所以想要去的話就可以是正月16去,但是民政局的上班時間基本都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下午4點之間中午休息一個小時,不要在其他時間去,周六周日是休息的,沒有人辦理。
辦理結婚證需要拿兩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和戶口所在地開的證明,然後到民政局照一張雙人的兩寸照片就可以,然後兩個人填一張資料交給工作人員,就可以給你們辦理結婚證。
㈣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春節什麼 時候放假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春節放假時間通常為七天,即:正月初一至初七。2019年春節假期:2月5日至11日。
㈤ 離婚所過年什麼時候放假
民政局過年後初七上班,初七即可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民政局屬於政府機關,正常工作日應當按照國家放假標准執行,國家規定2020年春節放假時間為2月4日到2月10日。所以2月11日(正月初七)民政局就會上班。
一、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1、夫妻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現役軍人可以在出具證明的團以上政治機關駐地婚姻登記處或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2、雙方應共同申請、共同領證,不能委託辦理。
3、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應齊全。
4、雙方不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離婚登記申報材料: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字);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
6、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提交:
①《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②《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
③《居民身份證》。
三、注意事項:1、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2、當事人持有的《結婚證》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等相關個人信息必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3、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必須一致,不一致的應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變更;戶口簿第一頁要有公安機關的印章,在後每一頁都要有發證機關的印章和辦證民警印章,對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戶口簿,當事人應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換或補章。對戶口簿上有添加和塗改的地方,必須有公安機關的校對章。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