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四代近親結婚將來對小孩有影響嗎
近親結婚是指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近親結婚的生育容易造成胎兒畸形和痴呆,所以應禁止近親結婚。 近親,是指人們相互之間存在血緣關系特別近的親屬。所謂血緣關系,是指同一來源,即來自共同祖先的等位基因。 在遺傳學中,從基因的傳遞規律可以區分出不同的親屬級別。我們先來看看親兄弟姐妹(同胞)之間的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一個人如果有基因A,這個基因有1/2可能是從父親傳來的,同樣,這個人的兄弟姐妹也有1/2的基因可能來自父親。因此,從父親的傳遞來看,同胞之間每個基因相同的可能性是1/4。同理,從母親的傳遞來看,同胞之間每個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也是1/4。而一個人的某個基因不是從父親傳來的就是來自母親,所以,同胞間每個基因相同的總機率為1/2。凡是基因有1/2可能相同的人(如親子、同胞之間)叫一級親屬;一個人和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舅、姨之間,基因相同的可能性為1/4,叫二級親屬;一個人和其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之間,基因相同的可能性為1/8,叫三級親屬。 早在先秦時期,民間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說法,也就是說,血緣關系特別近的,結了婚,其後代必然不繁茂。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里所說的直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分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叔伯、姨、舅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出一父母、同出一祖父母、同出一外祖父母的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無論同輩還是不同輩,都禁止結婚。 我國婚姻法之所以禁止近親結婚,不僅是同廣大群眾的道德觀念相一致,而且也是根據科學,根據人類在長期生活實踐中的經驗積累。因為近親婚配後,不利於提高人口素質,下一代的遺傳病發病率高,畸形兒多,後患無窮.對家庭、國家、民族都是不利的。 (l)遺傳病發病率高:有36%的遺傳病是由親、表、堂婚姻所致。例如常見的兔唇,一般人的發病率僅為0.17%,而近親結婚引起的發病率竟高達4%。近親結婚的後代患有智力低下、先天性畸形和各種遺傳病等比非近親結婚的要多出好幾倍。 (2)死亡率高:近親結婚的子女與非近親結婚的子女相比,死亡率要高出許多。 (3)出生嬰兒的身體矮、體重輕、頭圍小:與非近親結婚出生的嬰兒相比,近親結婚出生的嬰兒身體矮、體重輕、頭圍小。 一般地說,血緣關系越近,遺傳病發病率越高,血緣遠的患貴遺傳病的可能性就越小。當然,近新結婚所生的子女不一定都患遺傳病,有的可能既健康的又聰明;非近親結婚所生一定都患遺傳病,有的可能既健康又聰明;非近親結婚所生的子女也可能患先天性心臟病、痴呆、白化病,但這種情況是極少數的。 總之,禁止近親通婚,既是自然選擇規律和優生學的客觀要求,又是道德觀念的要求,實為家庭幸福、民族健康之必需。「親上加親」有百害而無一益,為了提高我國人口的素質,為了有一個健壯的小寶寶,我們應主動地加以避免。 容易生出不正常的下一代. 生出來的小孩可能會患遺傳疾病,也有可能隔代遺傳,你可千萬別干這種是哦 影響下一代的智力和身體發育.發生病變. 對後代不利,易造成身體的殘缺和精神不正常。 千萬不要把你的快樂建立在後代的痛苦上,除非你不生孩子,不然不要做這么愚蠢的事。 近親結婚一般會產生有遺傳性的病基因相遇,並且當遺傳病基因為隱性時,近親生育更能使基因結合,我們知道兩隱性基因在一起遺傳病就出來了,如果不是近親則此概率就非常小,相反概率就特別大!近親結婚到沒什麼,如果生育就不好了!近親結婚親緣相近的個體間的通婚。一對夫婦,如在曾祖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親結婚。表兄妹結婚,就是較常見的近親結婚。大多數國家都不鼓勵近親結婚,甚至禁止近親結婚。近親結婚,後代的死亡率高,並常出現痴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這是由於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共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相遇(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 5 ~ 6 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在隨機婚配(非近親婚配)時,由於夫婦兩人無血緣關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們所攜帶的隱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隱性致病基因的純合體(患者)。而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後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下表列舉了幾種隱性遺傳病,表明近親結婚後代的發病率是非近親婚配後代發病率的數倍。 此外,高血壓、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在近親結婚所生子女的發病率也明顯高於非近親結婚。為此,許多國家通過法律禁止近親結婚。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 直系血親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系。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叔(伯、姑)與侄(女)、舅(姨)與外甥(女)之間,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間的關系。據調查,近親結婚率,城市約為 0.7% ,農村 1.2% ,有的高達 2.8% ,某些山區農村、海島由於交通不發達,近親婚配更高,因而遺傳性疾病就較多。因此禁止近親結婚是降低以至消除隱性遺傳病發病率,提高人口素質的有效措施,是優生的主要內容之一。 容易患病.容易有奇形兒. 那是淪亂,後患無窮.會危及後代.不符合我國婚姻法. 我覺得近親結婚最大的害處就是可能會對後代有影響。
B. 第四代近親對孩子有影響嗎求解答~美女帥哥們快來幫忙解答一下唄
近親三代不能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法律之所以要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近親結婚影響後代體質,危害民族健康。這里所稱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所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間(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妹);同源於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間;同源於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間;以及不同輩的叔、伯、舅、姨與侄(或侄女)、甥(或甥女)之間。以上人員之間禁止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