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證明申請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首先要寫好首部。這部分主要是介紹自然情況,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民族、工作單位、電話、郵政編碼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其次要寫好正文部分。這是起訴書的主要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寫明婚姻狀況,雙方婚姻關系的由來,在何時何地是經人介紹還是自己相識戀愛的,是否包辦婚姻或其它因素,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第二、寫明離婚理由。如婚前基礎怎樣後感情如何如何變化的時何地因何種原因發生糾紛,後果。是否經過法院、單位或其他組織調解、處理。如果有第三者插足應提出證據,說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時間等。第三、寫明具體意見和要求。向法院表明對婚姻關系的態度及對於離婚後子女撫養,財產處理問題的意見。最後寫好尾部。主要寫明離婚起訴書,所送達的人民法院的名稱,起訴的年、月、日,原告人還要簽名或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Ⅱ 結婚登記申請書是怎樣寫的
據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公民申請結婚登記必須要簽署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那麼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填寫,樣本又是怎樣的呢?請往下看: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填寫分三步。
第一步
填寫明本人和對方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民族、職業、文化程度、身份證件號、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
【溫馨提示】:雖然結婚登記主要看戶口和身份證,其他信息不是特別重要,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聲明書上文化程度、職業等基本信息最好與戶口上一致。
第二步
申明本人與對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並強調自願結為夫妻。
第三步
聲明人和監誓人共同簽字。溫馨提示: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手印。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原來這個樣!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樣本我們雙方申請結婚登記,謹此聲明: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國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職業: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未婚離婚喪偶)
對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國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職業: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未婚離婚喪偶)
本人已知曉結婚登記的法律規定。我確認本人與對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雙方均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符合結婚條件,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沒有隱瞞事項。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自願結為夫妻。
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本人願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監誓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備註:(註:聲明人簽名須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Ⅲ 夫妻雙方歷次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夫妻關系證明
證 明
我單位職工xxx同志(性別: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與xxxx同志(性別:女,xxxx年xxxx月xxxx日)現系夫妻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xxxxxx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夫妻關系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與確系景台鎮景台村組村民,為夫妻關系。情況屬實,特此證
明。
村委會(蓋章)(感謝訪問好:) 年月日
第三篇:夫妻關系證明1
證明
茲有村屯(隊)村民,性別,年齡周歲。妻,性別,年齡周歲,向新甸信用社申請貸款。該村民與為合法婚姻關系。特此證明。
備註:此證明僅作向信用社申請貸款使用,不作其他用途。本單位對此證明真實性負責。
新甸鎮民政
年月日
第四篇:夫妻關系證明範例
夫妻關系證明
茲有本公司員工(男,身份證號:)與(女,身份證號:)確屬夫妻關系,信息准確(結婚證號:),特此證明。
xxxxx分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夫妻關系證明範文
夫妻關系證明範文
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指南
一、受理部門:
崇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二、部門職責:
實施本轄區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依據婚姻登記檔案,出具婚姻關系證明,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姻。
三、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四、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的條件:
1、當事人必須是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
2、當事人仍為合法夫妻的。
五、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
1、戶口證明(戶口簿、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保管原結婚登記檔案的單位出具的結婚登記檔案資料或有關公證、證明;
4、所在單位或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5、按要求提供雙方當事人正面免冠二寸雙人照片三張。
六、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程序:
查檔核實、出具《出具婚姻關系證明》--提供證件、證明--填寫《夫妻關系證明申請書》--審查、審批--領榷夫妻關系證明書》。
七、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
1、證件、證明齊全、符合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條件的,當場受理、登記、發證;
2、經審查,對不符合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證明,並告知理由。
八、收費標准及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249號,婚姻證書費10元/對。
當事人遺失或損毀《結婚證》的,可以申請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須持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記管理所在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1、本人戶口證明(戶口卡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出國人員指護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身份證或戶口卡丟失者,須持由派出所出具並加蓋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證號碼證明或戶籍證明。
2、證明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何時何地與何人辦理結婚登記,雙方至今是夫妻關系;因結婚證丟失,同意前去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單位蓋章。由本人的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勞資部門出具。沒有人事、勞資部門的單位可由代管人事檔案的部門出具;軍人由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城鎮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的主管部門出具;農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員會出具;出國人員由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
3、查檔證明。內容:檔案字第號、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結婚證字型大小及登記日期和承辦機關全稱,出證部門蓋章。由婚姻登記檔案的存檔部門,根據原婚姻登記檔案的記錄如實出證。
4、雙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紙合影像片三張或二寸單人像片各三張。
5、個人聲明。用16開紙寫明申請補辦原因、理由、用途,並表明丟失的結婚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自負,簽字並按指紋。
Ⅳ 結婚申請書怎麼寫
結婚申請書的寫法如下:
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自願結為夫妻 本人上述聲明完全真實真實,如有虛假,願承擔法律責任聲明人: 監誓人: 年 月 日。
本人申請結婚登記,謹此聲明:
本人姓名:
性別:
國籍 :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民族 : 職業: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常住戶口所在地:
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
對方姓名:
性別:
國籍 :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民族 :
職業: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常住戶口所在地:
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 。
本人與對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自願結為夫妻。
本人上述聲明完全真實真實,如有虛假,願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人: 監誓人:
年 月 日
(4)婚姻關系證明申請書怎麼寫擴展閱讀:
結婚申請辦理程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結婚證的辦理流程如下: 結婚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Ⅳ 證明夫妻關系的證明書怎麼寫
證明夫妻關系的證明書的書寫格式如下:
1、女方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信息;
2、男方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信息;
3、夫妻雙方可以證明是夫妻關系,男女雙方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並且拿到了結婚證的,婚姻關系就已經確立了,夫妻雙方並保證婚姻關系是真實存在的,沒有任何的隱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