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涉外婚姻可以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
1、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應當提供定居國法院以婚姻締結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的證據,並向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國外,一方居住國內,提出離婚的,應當向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❷ 涉外婚姻起訴離婚程序怎麼走
涉外婚姻離婚的程序: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如果是在國內辦理的結婚登記的,向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❸ 涉外婚姻離婚訴訟在婚姻登記地嗎
是的,要看你是在哪個地方登記的。
涉外婚姻,是指一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根據我國法律,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當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或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辦理。
涉外婚姻的離婚方式和國內婚姻相同,也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但是具體的辦理規定和程序略有差異。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要求離婚的,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管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涉外婚姻的辦理比起國內婚姻辦理來說,相對要復雜,而且在程序上還會有比較特別的規定。如果涉外婚姻的當事人,不清楚國內的特別規定,就可能會遇到麻煩。自己去翻法律規定往往很難搞懂,而且可能越翻感覺越復雜。這個時候,聘請一位涉外婚姻的專業律師提供咨詢和幫助就顯得很有必要,畢竟他們對這個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有了他們幫助對相關問題的釐清,就可能幫助當事人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❹ 涉外婚姻訴訟管轄范圍
確定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轄法院的方式:
1、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中國公民分居國內外的,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
3、其他方式。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❺ 涉外婚姻離婚訴訟應該由哪個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1.涉外離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國境內居住的人,不管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離婚,中國法院都有管轄權,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配偶,無論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外國人,還是居住在外國的中國籍公民,提出離婚訴訟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國法院受理,審理時,均適用我國婚姻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對於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❻ 跨國婚姻怎麼起訴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首先,要確定婚姻登記國,即結婚證辦理國家。
如果是在國內辦理,走正常渠道、正常流程即可。和雙方均為中國人的婚姻解除方式無大不同。
如果是在國外辦理,首先,要了解當地法律。其次,如個人沒有相關文化背景,則需要邀請律師撰寫起訴狀並協助辦理。
通常情況,法院會先嘗試調解。如調解無果,會進行審理。需按時出庭,繳納相關規費。
祝順利!
希望能幫到你,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追問,望採納。
❼ 涉外婚姻離婚訴訟應該由哪個法院管轄呢
1.在海外結婚並定居的華僑,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2.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等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❽ 涉外婚姻離婚案件在哪些人民法院管轄
涉外離婚的法院管轄地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七條
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