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喪偶後需要去民政部門更改婚姻狀況嗎
一、喪偶如何注銷結婚證
喪偶後,兩人婚姻關系自動取消,原來的結婚證也沒有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喪偶的,婚姻狀態自動消除。
如果喪偶後想要再婚,那就需要帶著死亡證明,到派出所把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一欄改成喪偶。然後拿原配偶死亡證明及原結婚證、戶口和身份證到民政局申請結婚。
二、民法典注銷結婚證規定
1、脅迫結婚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婚姻的無效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三、喪偶再婚怎麼辦
1、更改婚姻狀態
拿另一半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到派所處,更改自己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將已婚改為喪偶。
2、准備材料
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喪偶證明:原配偶死亡證明及原結婚證
照片:3張2寸雙方半身免冠紅底合影照片
3、前往領證
准備好材料之後,就可以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登記結婚。再婚的結婚流程和初婚的手續相同。如果忘記了,可以看:領取結婚證流程。
㈡ 喪偶式婚姻怎麼辦
在喪偶的情況下,要證明夫妻關系的,可以用 結婚證 或者 婚姻登記 機關出具的證明,就可以證明夫妻關系。運握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要求 結婚 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 結婚登記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旁緩慶姻法 》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哪姿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