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家庭糾紛如何處理
發生婚姻家庭糾紛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起訴必須符合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